2011年07月27日 16:35 来源:法制晚报
下月实施强制性地方标准 商场超市预警分四级 其中红色预警下停止一切经营活动
本报讯 (记者 王晟) 8月1日起,强制性地方标准《大中型商场、超市治安防范规范》将实施,预警处置机制分四级。当大型商场顾客活动区人员最大聚集总量所占面积,与公共活动面积之比超过70%,需采取限流、疏散等措施。
上午,记者从市质监局标准处获悉,该标准要求,当顾客活动区人员最大聚集总量所占面积,与公共活动面积之比超过一定比例时,将采取限制进入、区域隔离、引导疏散等措施。其中,商场和超市地面一层分别不得大于60%和70%,地下及地上二层以上不得大于70%和80%。
如果商场各层客流聚集面积超70%时,各层均需限流。
为应对突发恐怖袭击、爆炸、恐吓等可能致人伤亡的公共安全事件,大中型商场、超市须制定治安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同时,标准还首次明确提出,大中型商场、超市要建立预警处置机制,由低到高分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信号由公安机关发布。
另外,大中型商场、超市的治安防范演练每年不得少于2次,包括所有员工。同时,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
●名词解释
大中型商场、超市:商业单体建筑经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3000平方米以上,以从事各类商业零售活动为主、独立纳税、集中收银的,即为大中型商场、超市。
解读预警
●黄色预警
商场和超市营业公共区内的垃圾桶(箱),每30分钟须清理检查1次。
清理楼梯等所有疏散通道,并在户外停车场为警务指挥车、救护车、消防车留出停放空间。
同时,调派60%的治安保卫人员开展安全检查,针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采取跟随、检查与巡逻等方式。
视自身情况,可进入部分区域警戒状态,设置警戒线隔离,停止局部经营。
●橙色预警
商场、超市的自助存包柜一律停止使用,改由人工存包,并撤销营业公共区内的垃圾桶(箱)。户外停车场还应留出防爆处置车、工程抢险车的停放空间。
现场总指挥由主要经营负责人担任,全员分区、分部位进行安全检查。出动的治安保卫人员要达到80%,必要时全面警戒,停止经营。
●红色预警
在落实黄色、橙色预警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还要求商场、超市的全体治安保卫人员到达现场。
同时,实施全面警戒,停止一切经营活动。直到接到绿色预警信号,方可恢复营业。
新闻延伸
全市有200多家大中型商场、超市,由于面积较大、财物集中、人员密集,属刑事、治安案件多发区域。
自2005年起,大中型商场、超市的视频监控系统已全部联入公安机关监控平台。
目前,还没有相关治安防范系统规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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