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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游客香港购物半年内可退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3 17:05 来源: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宗苗淼)香港一直被大陆游客称为购物天堂,每年从河北自由行或团队游赴港的人数比例一直高居不下,而且购物对于在港购物不少游客也是乐此不疲。

  近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旅游事务署发布了《内地赴港团体游游客须知》(简称《须知》),其中明确提出:游客如在旅游业议会登记的店铺内购物后不满,可于购货日起计6个月内提出退货要求,如货品没有损坏或因使用而导致损耗,就可获全数退款。

  前提:没有损坏或损耗

  记者了解到,在该《须知》出台前,省会市民在香港购物消费如想退货,大都由旅行社处理,“但购物退款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比如游客买了手表,上面有一些轻微的划痕,也许肉眼看不出来,但是商家认为这个划痕影响二次销售拒绝全额退款。”业内人士说,《须知》出台,可以使游客今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另外记者了解到,《须知》中“如货品没有损坏或未因使用而导致损耗,就可获全数退款”,这里的“损坏”和“损耗”该如何界定,也还需要等明确的界定。

  焦点:办理退货不需要任何理由

  游客办理退货时将不需要任何理由,是本次出台的《须知》中最为游客关注的焦点之一。

  据香港旅游业议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登记店铺如果两年内无理由拒绝退款三次,将被取消登记资格。同时,香港旅游业议会还要求登记商铺在收到退还的货品后7日内,向游客退款,一旦有商铺没有按时向游客退款,香港旅游业议会将对该商铺进行5分到20分的扣分处罚。每家店铺一年记分限额是30分,一旦记满30分,该店铺在下一年将无法继续参与该退款保障计划,而且还将被香港旅游业议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

  旅游业内人士提醒游客,香港旅游发展局一直在积极推广“优质旅游服务计划”,游客可以选择有“优”字标志的商铺,消费时将更有保障。

  反应:本地多数旅行社暂未收到通知

  记者了解到,游客在香港旅游业议会登记的店铺购物后,可获得香港旅游业议会统一定制的收据,上面标有明确的商家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址及香港旅游业议会入境游客服务热线等相关联系方式。游客可凭单据正本和符合退货要求的货品联络商店办理退货。

  不过昨日记者从省会旅游市场上了解到,多数旅行社表示并没有接到明确的通知,不过多数旅行社可以协助组团游客进行退换货。河北康辉旅行社工作人员梁韬告诉记者,“虽然我们还没有明确接到通知,但是在此之前,对于游客有退货要求的,如果是通过我们社走的游客,我们已经开始协助其进行退换货了。”梁韬说,“多数情况下,是让导游再次带团过去当地时,帮忙退换货,所以游客一般也不需要因此再支付额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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