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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官员侵吞巨款潜逃案57名责任人受处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03 16:57 来源: 燕赵都市报

  江西省纪委向记者披露,日前,江西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经江西省委同意,决定追究鄱阳县“2·11”案件57名相关人员的责任,37人受到纪律处分,其中原鄱阳县政协副主席、县财政局局长欧阳长青,原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曹绍洲等1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0人受到问责处理。

  今年2月11日,国家级贫困县———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工作人员李华波等侵吞财政资金9000余万元后逃往境外。案发后,江西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查办鄱阳县“2·11”案件调查组,彻查与此案有关的人和事。(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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