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滞后限卡令形同虚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9-07 14:30 来源: 深圳特区报购物卡在各大商场依然频繁使用。图为消费者在商场挑选衣物。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耀波 摄
随着中秋、国庆两大节日日益临近,深圳各大商场、超市的购物卡销售进入旺季。虽然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七部委《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建立购卡实名登记制、非现金购卡等制度,但记者走访深圳市场了解到,由于没有细则出台,“限卡令”并没有发挥作用,深圳购物卡市场依然如故。
■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敏
部分商家未执行“限卡令”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福田区一家大型商场的财务室,买购物卡的人已排起了长队。记者以购卡者的身份询问购卡是否需要实名制时,得到的回答“不用呀,你写上公司的名称和联系电话就行了。”在这里,购买面额5000元的购物卡,也可刷卡或现金支付,并且不用实名。也就是说,这家商场根本没有执行“限卡令”。记者看到,几家单位买购物卡的发票上都写上了“礼品”、“文具”、“办公用品”等不一的名头。
另一大型连锁超市的购物卡销售处,购物卡面额有100元、200元、300元等,最高面值为5000元,凡是购买超过1000元就得登记用户姓名和电话号码等信息,但购买超过5000元的购物卡,依然可以选择现金或刷卡支付,未要求必须转账。
采访中,记者也发现有的商家执行相对到位,要求购买1000元以上需实名登记,单位购卡金额达5000元以上或个人购卡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只能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但记者在现场看到,对于购卡者登记的信息,商家并未进行审核。
实名制有名无实
“限卡令”到底卡住了多少商业卡销售,几位商家的负责人都不肯深说。记者采访的情况是,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想买的都可以买到,该买多少还是买多少,“限卡令”并未“卡”住购物卡销售。
记者在一商家看到,一名单位的办事人员一下子买了几十张卡,“我买的都是1000元一张的,顶多送人的时候多送几张,这样就不用实名了。”
另一位购卡者连这样的麻烦也省了,“我买了几张5000元的卡送客户,买的时候就随便登记几个员工的名字就行,肯定不会把客户的名字写上去了,反正用的时候也不实名。”
在现场,当记者表示犹豫不知怎么买大额购物卡时,一名企业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支招,“你要买卡,商家肯定会替你考虑怎么变通,谁会有生意不做呀,问问他们就行了。”
“限卡令”成一纸空文
今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七部委《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并于6月1日正式实施,要求建立购卡实名登记制、非现金购卡等制度,对商业预付卡进行规范,凡一次性购买万元以上购物卡的个人或单位都必须实名登记;不记名的购物卡面值不超过1000元,单位一次性购买5000元或个人购买5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等。
据了解,实施“限卡令”主要是为了防止商业预付卡洗钱、套现、偷逃税款以及行贿受贿等行为。早在“限卡令”颁布之初,就有很多人质疑,此举是否能达到此目的?而政策出台已三月余,《意见》的实施细则仍迟迟未出台,更使得“限卡令”形同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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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购物卡丢失不能补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王敏)近日,市民陈小姐向记者反映,她丢失了一张实名制购买的商场购物卡,当她要求挂失购物或消费余额却遭到了拒绝。陈小姐不解地问,这样的实名制到底还有什么用。
陈小姐向记者道出窝心事。不久前她的钱包丢失,里面有一张余额521元的某商场的购物卡。“我当时还庆幸,想到当时买卡的时候碰巧用的是实名,肯定可以挂失。”但是她错了,她向商场提出挂失并返还余额,遭到了拒绝。她又提出将卡内余额消费掉,也遭到了拒绝。
商场给出的理由是,购物卡是无记名使用的,所以目前所有的购物卡都没法挂失,更没法退回余额。“购物卡等同于现金,购物卡使用说明中有一条已写得很明确了,就是不挂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止这一家商场,其他商场的购物卡也是这样,即使市民丢失的是已经实名购买的购物卡。商场表示,他们也不清楚具体什么时候能实现名卡真正统一,丢失卡可挂失。“如果国家有规定我们就会执行,但现在没有规定,我们只能按现在的办法做。”一商家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