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保健食品生产前后应对场所清洁 废弃物及时销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2-23 13:59 来源: 中国网

  中国网12月23日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食药监局对《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修订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再次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要求,保健食品生产前应当按规定对生产场所进行确认和清洁,确认和清洁应当按要求填写记录并按规定进行复核,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

  《修订稿》要求,每批产品生产应当按生产指令要求领用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并进行严格复核,确认其品名、规格、数量和批号(编号)与生产指令一致,并确认没有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情形。

  物料应当经过物料通道进入车间。进入洁净室(区)的必须除去外包装或进行清洁消毒。

  为防止污染,生产操作间、生产设备和容器应当有清洁状态标识,标明其是否经过清洁以及清洁的有效期限。为防止混淆和差错,生产期间所有使用的物料、中间产品均应当有标识,标明名称、批号和数量,中间产品还应当标明储存期限。

  《修订稿》还要求,每批产品生产结束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清场,剩余原辅料和包装材料应当及时包装退库,废弃物品应当按规定程序清理出车间并及时销毁,工具、容器应当经清洁消毒后按定置管理要求放入规定位置,并做好清场记录。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