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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销抽奖难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0 09:59 来源: 中国消费者

  

  本报重庆讯(赵文曙 邱 春记者刘文新)重庆江津区业主刘先生参加开发商举办的抽奖活动,中了一等奖,开发商却拒绝兑现,经江津区消委会调解,刘先生日前兑现了奖金和奖品。

  2011年11月19日,刘先生作为一期业主参加了江津区一家开发商举办的有奖促销活动,他幸运地抽到了一等奖,奖品为一台格力牌空调和2万元的购房代金券,奖券上注明该券“仅限201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新购房客户抵房款用”。刘先生持该代金券要求开发商抵扣其2011年7月的购房款,开发商以奖券上注明兑奖日期为由予以拒绝,并要求刘先生自行转让代金券。然而,刘先生的代金劵很难转让出去。因为开发商在抽奖活动的同时还举办了另一项促销活动,即新购住房每平方米赠送300元的装修费。按此计算,如新购100平方米住宅,便可获得3万元的装修费。但开发商并不同时支持这两个促销方案,因此刘启明手中的代金券价值并不大。 眼看兑奖无望,刘先生向江津区消委会投诉,要求开发商将此代金券抵扣其购房款。

  江津区消委会调查发现,开发商举办的抽奖活动涉嫌违法,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5000元。开发商举办的抽奖活动一等奖奖金大大超出这一规定。经消委会调解,开发商同意帮刘先生转让该代金券,代金券以5000元现金兑现给刘先生,空调奖品仍按原先的承诺兑现给刘先生。刘先生领到了5000元现金及一台空调。开发商因涉嫌违规举办抽奖促销活动,江津区工商分局已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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