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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2011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2 08:5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成都讯(张国强 记者刘铭)近日,四川省广元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了2011年典型维权案例。

  公布的案例如下:小孩玩蹦床伤手臂。2011年3月2日,张女士带5岁小孩到广元市永隆百货商场4楼艾嘉儿儿童游乐园玩耍,在玩蹦蹦床时摔伤手臂。游乐园人员立即将小孩送到医院检查,诊断为粉碎性左手肱骨骨折。小孩住院7天后,该游乐园无人过问此事,也不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张女士投诉至广元市消委会。经调解,经营者同意赔偿7000元。同时,工商机关给经营者下达了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改意见书。

  新车未交付出车祸。2011年3月,消费者朱某以6.89万元的价格,在广元市某销售公司购买了某品牌轿车一辆。孰料,销售人员在将车进行装饰开回公司途中发生车祸。朱某要求退车,该公司工作人员答复称只能维修。朱某投诉至广元市消委会。经调解,经销商退赔消费者购车款及其他费用共计7.4万余元。

  过期羊奶致小孩腹泻。2011年11月,消费者刘女士投诉称,在某超市购买了某品牌羊奶,孩子饮用后上吐下泻,经查看包装发现,内外包装标注生产日期不一致,按照内包装生产日期,羊奶已过期近1个月。经调解,由超市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营养费等共计3500元。超市涉嫌销售过期羊奶行为,移交相关行政部门处理。

  新摩托车屡出故障。2011年2月,侯先生购买了一辆某品牌摩托车,价格7000元。此后,该车多次出现故障,维修了20多次。侯先生要求商家更换新车或退货,多次协商未果。经消委会调解,商家为侯先生更换一辆同型号的摩托车。

  住宾馆车被划伤。2011年10月,消费者张某等人在广元市东坝劳动大厦宾馆住宿,将轿车停放在该宾馆指定的停车场内。由于宾馆保安看守不严,导致车身被严重划伤。张某找宾馆协商未果,向广元市消委会投诉。经调解,宾馆同意对车身进行修复,并退还当日住宿费用。

  干洗店洗坏夹克。2011年10月,罗先生到干洗店洗一件男式夹克,经店主李某检查后交干洗费12元,并当场开具了取衣凭证。罗先生取衣服时,发现该夹克拉链、下摆被洗皱,整个右衣袖被烫坏,要求店主赔偿,遭对方拒绝。罗先生投诉至广元市消委会。经调解,李某赔偿罗先生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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