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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严查强制交易强行搭售等行为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7 09:14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天津讯(王毅鹏 刘 彬记者何春雷)为规范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天津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对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开展专项治理。据悉,此次重点治理的行业包括供水、供电、供热、邮政、通信、交通运输等公用企业;石油、石化、烟草、盐业、殡葬、有线电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新华书店等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重点查处这些行业强制交易、强行搭售、拒绝交易等行为。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公用企业利用国家在经济活动中赋予的优势地位,采取不当手段排挤竞争对手,妨碍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甚至侵害消费者权益以获取自身利益。

  在行动中,工商机关将重点查处强制交易,即以强制要求、设置服务障碍等方式限定或变相限定用户、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提供或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强行搭售,即违背用户、消费者意愿,搭售其提供或指定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商品或服务的行为;拒绝交易,即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中断、拒绝或以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滥收费用等方式变相拒绝交易的行为;被指定经营者借此销售质次价高商品或服务的行为。

  期间,工商机关将深入企业、社区,全面了解经营者、用户、消费者在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对公用企业经营行为的意见和诉求,梳理相关信息、了解有关情况,以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对公用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限制竞争问题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制止和纠正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同时,采取企业座谈、宣讲法律法规、签订自律协议等多种形式指导企业开展自律工作,通过专项治理建立畅通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指导工作,及时纠正不当的经营行为,指导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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