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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质疑瓶装气掺混二甲醚 易引发爆燃事故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8 10:59 来源: 南方日报

  质监:全市充装站未发现掺混二甲醚现象

  南方日报讯 (记者/尹辅华)昨日一名为“云驿”的市民在佛山市政府官网“网络发言人”称,近一年来发现市煤气公司瓶装气热值偏低,自己自查气瓶吸入挥发性气体还导致呕吐一晚。市质监局及时回应称,全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未发现掺混二甲醚现象,市民切莫自查瓶装气体。

  市民自查瓶装气体导致恶心呕吐

  “佛山市煤气公司的瓶装煤气成分有哪些呢?近一年来,我发现市煤气公司的瓶装煤气越来越不好烧,感觉热值偏低,烧开同一壶水的时间需要更长,而且气瓶残渣增多。”“云驿”表示,自己试过把残渣倒出来,是一种淡黄色有强挥发性的液体,且易燃,有一次可能不小心吸入过那液体的挥发气体,整个人胸闷眩昏恶心呕吐了一晚上。以前也曾倒过气瓶残渣,都是水来的,但现在的残渣明显不是水。

  “云驿”认为,一般液化石油气是没有多少残渣的,可是现在的气瓶残渣至少有3升左右!“听说有煤气公司往液化石油添加二甲醚,不知道佛山市的煤气公司销售的瓶装气,会不会也掺入了二甲醚?”

  擅倒气瓶残液极易引发爆燃事故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液化石油气是炼油厂在进行原油催化裂解和热裂解时得到的副产品,通常成分复杂,但主要成分一般都是丙烷、丙烯、丁烷、丁烯,佛山市各充装站经销的液化石油气也不例外,其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液化石油气》(GB11174)的规定。现时佛山市各充装站均已建立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索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制度,绝大部分充装站还购置了检测仪器并对每批次进货进行质量验收、把关。

  “2011年以来,市质监局组织了5次液化石油气专项监督抽查,覆盖了全市(不含顺德区)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其中1次覆盖了每家站的每个储罐,共抽取78个样品检测,均未发现二甲醚含量超标现象。另外,据省质监局通报,在去年全省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抽样检查中,未发现佛山市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掺混二甲醚现象。”该负责人提醒市民,擅自倾倒气瓶残液极易引发爆燃事故,国家有关法规也禁止,正确的做法是将气瓶送至充装站进行抽残处理。   

  对于市民“云驿”提出的,怀疑充了二甲醚是否可以个人送检残渣的问题,该负责人指出,个人可以送检,但是需自己承担检验费用。这种情况下,个人送检的结果可以作为质监部门进行检查调查的线索,但尚不能作为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的直接证据。相关检验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业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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