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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举证责任倒置堵ATM吐假钞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02 08:24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郭文婧

  近期,关于银行业务的安全问题引起了持卡人的广泛关注,继信用卡该不该设密码引发争论后,有网友爆料称从ATM自动取款机取千元现金居然发现6张假钞,虽然随后银行坚决否认,但有多位银行内部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银行现在不敢保证从ATM自动取款机取出的钞票百分之百是真钞(据《广州日报》2月28日报道)。

  一方面是银行称“设备不会出现取出假币的情况,建议遇到可疑情况可向公安部门报案”,另一方面是银行业内人士“百分之百说没有,谁也不敢说”的说法。ATM自动取款机究竟会不会吐出假钞,依然没有答案。但在现实中,从ATM自动取款机里取出假钞的新闻,却时不时在发生。

  只要有真实的案例,消费者的担心就会越来越多,因为向银行换钞的前提是,必须由消费者自己证明钱是从ATM自动取款机取出来的。取证过程之难,往往让消费者受了损失还要受委屈。不解决举证的责任问题,消费者的担心就不会消除。

  面对消费者的担心,银行其实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比如,银行把“验钞机和人手清点”移入消费者手中,在ATM自动取款机旁放一个验钞机,消费者可以把取出来的钱再检验一遍,所有过程录像,这样一来,区分责任就容易多了。再比如,在ATM自动取款机的打印单上,把每张人民币的编号打出来,也有利于取证。这些从技术层面来说,实现起来都不困难,关键是银行愿不愿意去做。

  ATM自动取款机吐假钞,要消费者自己提供证据相当困难。因此,笔者认为应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银行负责举证。理由有二:一是银行放钱进ATM自动取款机和消费者取钱是分立的两个过程,只要银行不放假钱进ATM自动取款机,消费者就不会取出假钱,由银行负责举证可以督促银行自律,从源头避免出现假钞;二是与强势的银行相比,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应该受到保护。银行方面总是强调“自动取款机绝对不可能有假币”,银行理所当然就应该自证清白,如果银行不能证明,就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

  银行业务的安全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银行的信誉也直接关系到群众对社会诚信的认可。也就是说,如果不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不由银行负责举证,无形中等于放任甚至是支持了银行一方的肆意侵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一方面使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的权利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银行加强自我监督,对其在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自觉纠正。如此,也许在不远的将来,ATM机吐假钞的新闻就会真的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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