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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岛咖啡消费卡被曝有钱遭停用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16 14:41 来源: 舜网-都市女报
谢女士在上岛咖啡翰林店办的消费卡。谢女士在上岛咖啡翰林店办的消费卡。

  女报记者 范开云 吕艳茹

  上岛咖啡消费卡又卡壳 卡里有钱却被停用

  3月15日,《都市女报》刊发《上岛咖啡千元现金卡成废纸》一文后,济南市民谢女士来电称,她与李女士遭遇类似,于2009年在上岛咖啡西餐厅翰林店办理的6000元消费卡也被莫名停用。女报记者与维权律师陪同谢女士紧急维权,最终上岛咖啡翰林店同意谢女士继续使用该卡。

  消费卡被停用 理由是“老板换了”

  2009年,谢女士在位于翰林大酒店的上岛咖啡翰林店办理了消费卡,充入6000元现金,卡号为660126。据当时的优惠政策,该店赠送谢女士500元消费金额。“觉得上岛咖啡是大牌子,当时充6000元也没想那么多。”谢女士说。

  今年1月,谢女士与家人来该店消费,消费卡能照常使用。但2月中旬,谢女士与朋友再次来到该店时,服务人员称该卡已经无效,理由只有一句“老板已经换了”。碍于面子,谢女士当时没与店员理论,用现金结了账。事后,谢女士在收银台刷卡机上查到卡内尚有2030元,这些钱怎么说不能用就不能用了?谢女士打算讨个说法。

  无独有偶,市民鞠女士来电反映,她于2010年12月在上岛咖啡英雄山店办理了2000元消费卡一张。今年3月10日晚上,鞠女士带朋友前去就餐,结账时被告知消费卡已经不能使用,理由也是“老板换了”。当时,鞠女士卡内余额还有400元,但收银员称卡内余额已经不能查出。400元钱打了水漂,鞠女士致电本报提醒其他人以防上当。

  维权半小时 消费卡可继续使用

  15日15:00,谢女士在女报记者和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齐霞的陪同下,来到位于翰林大酒店的上岛咖啡店讨说法。一进门,谢女士拿出消费卡,希望能退回卡内余额。也许是恰逢“3.15”,看到谢女士携带多人而来,店内的一名女会计一改上次态度,痛快表示“可以继续用”。

  该名女会计为谢女士查询了卡上余额,为1545元。“当初办卡时赠送的500元钱肯定被扣走了。”谢女士推测。

  维权工作一开始进展顺利,但该名女会计的一番话又让谢女士的心揪了起来。“抓紧用,越快越好,时间越长,旧卡越不被认可。”听闻1500余元的消费卡可能随时不被承认,谢女士提出退钱。

  对于这一提议,女会计表示不可能。据她介绍,上岛咖啡翰林店的现任老板是2009年8月接手该店的,交接时,两任老板达成一致意见:之前的消费卡可以继续使用。

  目前,大多数旧卡已经回收完毕,总部在今年2月8日对该店下发通知,要求旧卡一律停止使用。但该通知并未在店内张贴,该店也未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旧卡使用者。“这一点我们确实做得不到位,但退卡肯定不可能。”

  在律师的协调下,女会计表示谢女士的卡可以继续使用,不再对使用期限另作要求。谢女士对此解决方案表示满意。至此,维权行动告一段落。

  律师说法 尽量别买大面额预付卡

  本报法律后援专家团成员、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齐霞全程参与了维权行动,对于谢女士的维权过程,她有如下评价:

  谢女士具有敏锐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遇到侵权能积极行动。看到新闻后,她第一时间联系媒体,这一点非常可取。能借助媒体和法律知识维权,可以大大提高维权的成功率。

  但本案也给消费者提了个醒儿,谢女士一下购买6000元的消费卡,容易把自己推向被动。

  所以,消费者要尽量减少大面额的现金预支情况。如果非要购买,消费者就应该长个心眼,跟商家签订一个书面的双方协议,在协议中注明持卡可享受到的折扣、使用期限、有无发票以及商家发生变更时对消费者有通知义务等。此外,要养成保存好消费凭证的好习惯,发票或小票要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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