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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家住宿场所卫生不过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3-28 08:45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重庆讯(记者刘文新)如果消费者到宾馆酒店住宿,或到游浴场所消费,请先看这些场所醒目位置是否公示有卫生状况等级评审结果,如果没有,说明卫生不达标。记者近日从重庆市卫生监督局获悉,重庆市去年已实现100%的住宿业和游泳池及30%的美容美发行业评审工作。全市6685家有经营许可证的住宿场所,201家未达到卫生标准。其中,两家宾馆上了黑榜。

  据重庆市卫生监督局环境卫生监督处处长项云成介绍,从2009年开始,重庆市陆续对住宿业、游泳池、沐浴场所及美容美发行业等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进行量化分级管理评审制度,按照卫生状况的好坏,分别给予A、B、C级,没达到基本要求需要整改的不予评级。截至2011年5月1日,已实现全市100%的住宿业和游泳池及30%的美容美发行业评审工作。

  评审结果显示,2011年,全市共评审住宿业6685家、403个公共游泳池、6158家美容美发场所。住宿场所中,达到A级标准的225家,达B级标准的1301家,达到C级标准的4958家。201家宾馆酒店因为消毒不严不予评级,其中,位于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和渝中区石油路的两家宾馆,因为无专用布草间(指用于洁净床上用品、毛巾、浴巾等存放的房间)、消毒间,不予评审。目前,重庆市卫生监督局已发出责令整改的通知。

  此外,10家游泳池评审结果显示,5家为A级,另5家为B级。5家美容美发场所,1家为A级,4家为B级。

  据悉,根据卫生监督局的要求,凡是已经接受评审的场所,必须在大厅等醒目位置,公示由卫生监督部门的评审等级,否则,将受到最高3万元甚至吊销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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