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通擅停服务 法院判令恢复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8 09:0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由于宽带经常出现断网、网速慢等问题,哈尔滨市消费者丛先生多次向铁通客服10050投诉,以致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以下简称哈尔滨铁通)擅自中止宽带服务合同。近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宣判,判定双方合同有效,哈尔滨铁通恢复提供宽带服务。
2010年6月,丛先生在哈尔滨铁通申请了宽带服务,哈尔滨铁通赠给他14个月的宽带免费服务。双方在签订的《宽带IP用户服务协议》中约定,用户应保证至少连续使用宽带业务18个月。开通宽带服务后,丛先生发现宽带经常出现断网、网速慢等问题。他多次向铁通客服10050投诉。2011年8月,哈尔滨铁通赠送给丛先生的宽带免费服务到期,丛先生被告知,丛先生居住区域通信电缆质量有问题,无法为用户提供正常的通信服务,拒绝提供宽带服务。
2011年10月,丛先生一纸诉状将哈尔滨铁通告到道里区法院。
道里区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宽带IP用户服务协议》合法有效,哈尔滨铁通以丛先生居住区域通信电缆质量有问题,无法为用户提供正常的通信服务为由,停止了宽带服务,违反了《电信管理条例》中“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拖延或者中止对电信用户的电信服务”的规定。
2012年4月7日,道里区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哈尔滨铁通按《宽带IP用户服务协议》的约定为丛先生提供宽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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