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皮革制食用明胶曾申请专利 食用明胶标准亟待提高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27 08:32 来源: 中国广播网中广网北京4月27日消息(记者冯会玲)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这两天,一家门户网站工作人员的微博(http://weibo.com)突然成为关注焦点。这位网友名叫赵勇,根据他的爆料,原来用废旧的皮革做食用明胶,这种方法早在1991年就申请专利了!爆料中,既有专利号,又有计算出的明胶回收率高于50%。
这个消息,让人震惊,也有网友大呼:“这21年来,我到底吃了多少皮鞋啊!”一项极有可能威胁到生命健康的专利,不知道有关部门究竟该如何对待?食品添加剂明胶的标准实施了18年,需不需要尽快修订?中国之声记者采访到了爆料人和权威专家。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了爆料明胶专利事件的赵勇,他是在休假前发布了微博的内容。发现这个惊人的消息,他说也是翻阅了大量材料才发现的。
赵勇:我之前也比较关注食品安全的问题,之前也做过一些类似的报道。在一家网站上突然获知了一个营销专利事件的申请问题的消息,之后我就把这问题发到微博上了。看到上面有一个专利申请的东西的话,我个人还是挺震惊的,因为他的申请时间上面写着91年。
按照赵勇微博透露的专利号,进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界面,很快就能查到一条名为“铬鞣皮废料酶法制备食用明胶的工艺方法”的发明专利。在申请公开说明中显示,这个专利的申请日期为1991年9月,公开日期为1992年3月,三个人联合申请,由石家庄市专利事务所代理,只是现在事务所已经转为企业,许多信息无从查起。
在专利的摘要说明中强调:这个工艺的重点是通过稀硫酸浸泡和过氧化脱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脱铬,“该工艺方法脱铬、胶解完全,生产周期短,明胶收率高于50%,产品全部为食用明胶”。
这样的描述让网友纷纷感慨:这21年里我吃了多少双皮鞋啊!?
对于这一专利,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说,现在来看,这份专利所制作的明胶既是法律不允许,也达不到食用明胶的标准。
董金狮:我想首先这个专利比较早,那会儿我们国家对明胶的标准还没有出台,特别像食用明胶和药用明胶,工业明胶等的一些定义还不是很清楚。那么当初申请的时候从专利部门也批复了这个专利。从它的名称上来讲,用废旧的皮革做的食用明胶,按现在的法律来讲是不允许的,另外,那会儿的标准也不具体,现在的食用明胶的标准还达不到。
在给赵勇留言的众多网友中,自称是一个普通专利代理人留下这样一段话:根据我们在专利局数据库中的查询得知,这份发明专利申请的法律状态是“逾期视撤失效”,也就是说,它最终并没有获得专利。而即使申请人获得了专利权,他如果想生产,也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接受食品卫生部门的监管。
赵勇也表示,即使这份专利当时获得了通过,现在也已经过了时效。
赵勇:专家说专利问题,有一个是20的有效期已经过了,已经失效了,应该不会存在一些专利上许可的问题了。
资料显示,食用明胶应该是使用新鲜动物皮经严格的安全生产控制熬煮提取的胶原蛋白质,董金狮说,食用明胶的标准远远高于工业明胶。
董金狮:动物的皮、骨头都有一些要求,要有检疫,动物不能有传染病,瘟疫这些都不许有。第二,这个皮和骨头不能受到化学物质的危害,比如它可能食用过一些有害的化学成分,比如汞苯酸钾,在皮革可以食用,但食用标准是不能使用的。第三,在处理动物的皮和骨头的时候,残留的重金属和细菌都会有严格的控制。工业明胶来讲,是整个重金属有一个限量,不超过50毫克每公斤。这样,食用明胶的标准远远严于工业明胶的标准。
董金狮也呼吁,现在所沿用的依然还是18年前的食用明胶的标准,随着科技的进步亟待尽快提高。
董金狮:现在我们食用明胶有A、B、C三种规格,A型里面铬的含量不能超过1毫克,B类和C类不能高于2毫克。药用明胶现在是同一规定不能高于2毫克。从技术角度来讲我们可以做的更好,如果没有受到危害的话,食用明胶、药用明胶都可以定在1毫克每公斤,铬在1毫克以下,这样更能保证消费者的安全,同时对企业的监管技术角度来讲,查处更加容易。
据了解,根据卫生部《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食品添加剂明胶标准将由中国日化协会明胶分会负责重新修订,新修订的标准将更加突出食用明胶的安全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