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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法规规范预付费消费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5-21 08:24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尹 欣

  面对消费市场中预付费消费引发的各类问题,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之加以规范。从目前来讲,规范预付费消费现象,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思考:

  完善相应法规。预付费消费问题之所以难以解决,原因之一就是没有相应的法规可以作为依据,使得有关部门无从监管,消费者无处寻求救济。因此,立法机关应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起共同筑起保护消费者的有力屏障。

  规范发卡人的发卡资格。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发卡行为的规范和管理,设立经营者发售预付卡的资格审查制度。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商家的资产、信誉情况,为发卡人订立较为明确的资格标准,只有符合标准的商家才有资格发放会员卡,并且定期评定。这样可以起到预防风险的作用,杜绝商家携款逃跑、服务质量下降等情形发生。

  建立保证金制度。有关部门或有关组织可以设立保证金制度,让商家事先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若其在以后服务过程中与消费者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赔偿消费者损失的有力保障。如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和江苏省美发美容协会发布了《美发美容预付费消费卡发售企业自律公约》,规定加入该自律公约的企业,按照所开门店数向行业协会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同时,公约还确定了冷静期,规定消费者购卡后15天内可无理由退卡。

  统一管理预付费资金。商家收取的预付费应该交由银行或者其他有关机构进行统一管理,杜绝商家滥用预付费资金的现象,降低消费风险。银行或者其他机构应该对预付费进行专门的保管,所生利息及其他收益应归消费者所有并自动转入所持的会员卡账户中。加强对预付卡资金动态监管的规范,对经营者所发卡预付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明确限制,防止企业滥用或挪用。2011年上半年,苏州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中国银行苏州分行,在美容美发行业试点,推出了江苏首张由银行托管资金模式的预付卡。也就是说,消费者提前预付的款项,将经由这张卡交由银行统一保管,实现了对预付款项的动态监管,保证了消费者的资金安全。

  明确卡内剩余金额属于消费者。

  预付费消费中,有关风险分担的不平等应该得到解决,应该明确卡内剩余金额属于消费者所有,并使消费者退卡获得余额成为可能。若消费者主张退卡,可以规定,在其交纳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之后可以取得卡内剩余资金。如此做法,一方面没有打破有关合同违约的规定,另一方面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合理的风险分配既维护了消费者利益,又使得商家能取得社会认可并长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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