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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晚报:老百姓对每一个涨价都在乎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9 17:13 来源: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本报评论员   肖应林

  国家发改委近日表示,6月中旬各地将陆续出台阶梯电价调整实施方案,7月1日起全国全面施行。对于全面实施阶梯电价,有专家称:以居民现有承受力,应该“不在乎”。(6月18日《经济参考报》)

  今年国家将全面实施居民阶梯电价,这是老百姓早就知晓的事情。各类各级媒体对本地的实施时间、具体方案都曾有详细的报道。虽然方案在施行时间上,已由原来的6月1日推迟到了7月1日,但全面推行阶梯电价,这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而从各地的情况来看,对于“电”这一公共产品的计价调整,尽管民众知晓,但更多地表示出这可能会增加家庭开支的一些担心,因此议论不已。有的是即便当地的听证会开过了,甚至方案也在制订过程中,他们也还在通过各种渠道表达自己的意见。

  很显然,对于即将实行的阶梯电价,老百姓的感觉并不像某些专家言下的“不在乎”。

  可能,就“电”这一单个产品而言,实行阶梯电价也好,采取其他计价方式也罢,在有关部门确定的基数上,即使多用了一些,增加的负担也只有那么大,不能说就无法承受。可问题是,在当下的公共产品提供领域,以“阶梯价格”实施计价政策的,并不是只是“电”。近年来,比如阶梯水价已成为不少城市居民生活中的现实;而“阶梯气价”,据媒体报道,不少地方的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方案报批。除了钱已不是问题的那些人,在普通民众这里,如果今天这里一点,明天那里一点,能说他们有相应“承受力”吗?能说他们“不在乎”吗?更无需说还有油盐酱醋等的物价上涨等待他们去应付。

  在另一个层面上,“水电油气”之类的产品,目前还是居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和公司提供的。而垄断的属性,在某种意义上,也决定着相关企业和公司的社会责任。如果这些企业与公司,动辄以亏损、与国际接轨的名义要求调整计价方式,就能实现目的,那对老百姓来讲,绝非好事。

  事实上,水电油气之类公共产品实行阶梯价格,虽不是我们的首创,但纵观世界各国的实践,不能不说这是个好办法。很遗憾的是,我们在学习中,更多的是让人看见涨价或者有关部门以后用来涨价的机会,而并没有看见他们所宣称的各种社会意义。以阶梯电价而言,媒体调查报道:比照国民收入后的相对电价,我们是10倍于美国,4倍于德国。以至于有媒体如是标题——“穷人电价帮不了穷人”。这也正是民众对公共产品领域专家所谓“无所谓”、“可以承受”之论无法理解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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