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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轰苹果维修霸王条款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08:30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讯(陈云奎 记者任震宇 何春雷)近日来,本报对苹果公司产品维修合同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了连续报道。6月1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天津、北京、上海、重庆、江苏、山东等6省市消协(消保委),对苹果公司《Apple维修条款》及《iPhone维修报告》中存在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了公开点评。

  中消协及6省市消协认为,苹果公司《Ap-ple维修条款》及《iPhone维修报告》的格式条款主要存在五大问题,分别是:“维修可用翻新件 旧件归属自己定”、“维修造成产品损坏仅赔维修款”、“运输损坏不能免费维修”、“逾期未取机视为消费者放弃所有权”、“代替消费者做选择 自行限定责任范围”。这些条款都不同程度地违反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以及《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是不折不扣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即霸王条款。

  针对这些霸王条款,中消协及6省市消协进行了法律分析和点评,指出了其违法之处。中消协表示,近年来,一些企业、行业以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形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比较突出。对此,全国各地的消协组织采取公开点评、提交建议、劝谕整改等多种方式推动解决,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形势还不容乐观。

  据了解,今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全国组织开展了“整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违法行为。中消协和天津等6省市消协此次发布点评意见,也是配合专项行动开展的一项具体工作。

  中消协表示,将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监督力度,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行动,反映、举报身边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专家、律师以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各自专长,共同加强社会监督,督促涉评单位进行整改,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详细报道见A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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