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广告变身“罚单”戏车主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2 00:5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记者 余知都

  如果你将汽车随意停放,弄不好汽车的车窗玻璃上就会多一张交通违法行为告知单,甚至轮毂上还会加上一把大锁。可是,按规矩停车依然收到一张“罚单”,你会怎么想?在湖南长沙市,这样的闹剧近段时间频频上演,弄得不少车主一头雾水,苦恼不已。

  合法停车竟收“罚单”

  6月3日下午下班时分,在长沙市五一大道202大厦上班的吕女士跟往常一样来到地面停车场取车,远远就看到自己的车窗玻璃上贴了一张“罚单”,再看停放在四周的车辆,无一例外遭遇了“罚单”。“莫不是停车场不让停车了?可物业公司没有说呀。”吕女士的神经顷刻间紧张起来。

  等吕女士走近车前,扯下“罚单”一看,竟是一张家装公司的广告宣传单,令她哭笑不得。再一细看,吕女士惊奇地发现,这张广告宣传单的格式完全模仿交警部门的违法行为告知单制作,车辆号牌、车辆类型、车辆颜色等内容一应俱全,在旁边还注明“第二联:机动车”,连纸张颜色都与违法行为告知单一模一样。只不过,单子上面的内容改为:该机动车由于时间、地点停放得当,有幸成为××装饰公司放心装修样板房的征集活动特邀嘉宾,请于活动期间持本告知单,到××处参加本次活动,并享受优惠……最后,商家还不忘盖上印章,留下联系方式。

  搞笑方式赚眼球

  按照广告宣传单的地址,记者找到该家装公司,其负责人张先生坦言,现在家装市场竞争白热化,业务越来越难做,之所以想到用“罚单”广告,是认定这是个赚眼球的好方法。“最近我们在长沙城区各大商圈和写字楼的停车场发了50万份‘罚单’,效果还不错,前来咨询业务的不仅有车主本人,还有车主介绍来的朋友。”张先生告诉记者。

  “简单的打折促销和优惠赠送等老套路已没什么新意了,营销手段也要不断推陈出新。”张先生说,“我们没有恶意,只是用这种搞笑的方式跟大家轻松一下,达到我们的广告宣传目的。”据张先生介绍,为了不引起车主的反感和不悦,公司对派发广告单的员工特意交代,该“罚单”只对正确停放的车辆派发,对那些违规停放的车辆一律不派发。此外,公司当初也考虑到,车主第一眼看到这种“罚单”广告,可能会产生恐惧心理,因此在“罚单”的备注栏里,特意写了一句话:本告知单如有打扰敬请谅解!

  “罚单”广告惹争议

  街头派发广告、门缝广告、汽车把手广告……人们对眼下花样各异的广告单早已是见怪不怪,但如今“罚单”广告的出现,也引来了不少争议。

  在长沙市一家大型停车场,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男车主和10位女车主。其中,有7位男车主一笑了之,4位男车主表示这种广告很有创意、很奇特,值得学习和借鉴。另外3位男车主对此行为持异议,认为短时间内给车主造成了恐慌,商家缺乏商业道德。在受访的10位女车主中,有9位反对这种做法,1位持无所谓态度。还有1位有此经历的女车主告诉记者,当时她气愤地向交警部门打去电话,希望他们处理商家的这种行为。事后,自己还打电话到该商家,表示自己对该“罚单”广告不满。

  长沙市天心区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余鹏杰说,猛一看这张“罚单”广告,还真以为是交警部门的违法行为告知单。余鹏杰告诉记者,商家的这种行为他们无权处理,如此模仿有哗众取宠之嫌。

  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心理系主任丁道群表示,从广告心理学角度来看,该商家无疑是成功的,但对心理素质不好的车主来说,这样促销的玩笑有点过。

  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副会长、湖南商学院院长唐未兵则对这种颇具创新的营销模式给予了赞赏,但他提醒商家,在创新营销模式时,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底线,同时考虑对营销对象的负面效应。

  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会长姚保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另类营销在家居行业并非少见,既有惊爆眼球的美女人体彩绘,也有“当场喝油漆,地板煮面条”的疯狂举动,如今又冒出“罚单”广告,这些营销方式都走了极端。姚保林认为,营销中传递材料品牌、质量以及企业信誉等信息就可以了,没必要采用不计后果的过激方法。

分享更多
字体:

网友评论

以下留言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MSN观点更多>>
共有 0 条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请登录:
内 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