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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市 网络经营需亮照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08:11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本报哈尔滨讯(杨宝学 记者刘传江)是不是钓鱼网站,看是否有网上工商营业执照便一目了然。记者日前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工商局获悉,自2013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各类经营主体,如开展网上商城、网店经营、交易等行为,必须在网站下方进行网上亮照,凡未网上亮照的实体经营单位从事网络经营行为,属无照经营,最高将被处以1万元罚款。

  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网络消费纠纷、网络诈骗等问题困扰着消费者。据哈尔滨市工商局网监分局统计,近期哈尔滨市网络交易投诉量从2011年每月数起增至现在的每周十多起。另据中国反钓鱼网站联盟统计,仅今年头3个月,该联盟就认定了以诈骗消费者钱财为目的的钓鱼网站1800多个。

  为规范哈尔滨市网络经营市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哈尔滨市工商局制定了《推进从事网络经营的市场主体网上亮照工作规则(试行)》,引导和督促从事网络经营的市场主体实施网上亮照,建立网络经济户口,要求从事网络经营的市场主体,在其网站主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下方加贴包含经营执照信息的电子链接标识。各级工商机关将利用年检验照的时机,督促和引导从事网络经营的市场主体到网监分局实施网上亮照。

  哈尔滨市工商局局长乔树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网上亮照,使消费者更加直观、直接地了解网络企业的情况,有利于消费者识别没有正规经营手续的网站,使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远离钓鱼网站。为有效解决网上消费纠纷,哈尔滨市工商局开创网络维权模式,建立了网上12315申诉体系,不仅为省内外网络消费者解决辖区内的消费争议,也为哈尔滨市的网络消费者进行跨区域的消费维权工作,截至目前,先后为哈尔滨市30多位消费者解决了跨区域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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