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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月潭单车歪念生意经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8:39 来源: 中国消费者报
净月潭单车歪念生意经

  游客骑自行车在公园内横冲直撞

  ■本报记者 李洪涛 文/摄

  眼下正是休闲健身的旺季,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因环潭公路路线长、风景秀美而备受市民的青睐。然而,当游客骑自行车入园时,会被检票人员拦下,不准进入,理由是自行车妨碍游客安全。但在该公园内,却有一个规模不小的自行车出租网点,每小时收取40元至80元不等的租车费。游客纷纷质疑,公园不让自行车入园,是为了安全还是挣钱?难道租来的自行车就没有风险?

  

  “待遇”差距大

  6月23日正逢端午节,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内游客如织。上午10时许,记者来到该公园时,看到园内的自行车租赁生意火爆,很多游客围在窗口前办理租赁手续。记者注意到,这里出租的单人自行车每小时40元,双人自行车每小时80元,租车者多是结伴游玩的大学生。其中一位管理人员告诉记者,私人的自行车不准进入公园,游客要想骑自行车游玩,就必须花钱租,如果偷偷骑自行车进来,被公园的稽查人员发现要罚款。

  记者了解到,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地处城区近郊,每年夏季都会吸引大批市民及游客前来游玩。近年来,随着休闲健身热的兴起,众多喜欢骑自行车游玩的市民将该公园作为理想的休闲健身之地。然而,从去年开始,该公园突然贴出公告,禁止骑自行车的游客入园。随后,游客们发现,在该公园正门内约100米处的绿化地边上,突然建起一个自行车租赁场地,开始向游客提供出租服务。

  游客葛先生家住公园附近,以前他天天骑着自行车沿环潭公路前行,一边呼吸新鲜空气,一边观赏美丽的景致。自从公园办起了自行车租赁业务,他几次想骑自行车入园,都被拦在了门外。“公园说骑自行车不安全,禁止自行车入内主要是从游客的人身安全的角度考虑,可是公园内还有自行车出租,这不是明摆着为赚钱吗?而且价格还不便宜,我要每天骑车锻练,1个月得花多少租金啊,根本就租不起。”葛先生说。游客王先生对公园的做法也表示不接受:“同样是自行车,怎么就不同对待呢?公园方圆几十公里,光靠步行肯定是不行。”

  

  公园为避麻烦

  记者在公园采访时看到,不少游客骑着租来的自行车横冲直撞,遇到狭窄路段,步行的游客纷纷躲避。“反正车是花钱租来的,我想怎么骑就怎么骑,公园里也没有人管了。”一位大学生模样的女孩说。

  公园因何拒绝骑自行车的游客入内?如果从游客的安全角度考虑,为何又要开设自行车租赁业务?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营部相关负责人任先生表示,由于公园内道路狭窄,山路弯多陡峭,时常发生游客骑自行车摔伤的事故,曾有一位游客因车速过快摔死。因此,从去年春天开始,实行了自行车禁入措施。“自行车租赁业务只是公园的一个娱乐项目,游客租自行车后,要按照公园指定的路线行驶,在景区内的转弯或山路陡峭处,设有专人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任先生告诉记者。

  据任先生介绍,公园内开设的自行车租赁业务由个人承包,每年向公园交纳一定的承包费。有关自行车租赁方面的管理,全部由承租人自行完成,减少了公园的麻烦和纠纷。

  

  变相设槛收费

  记者采访发现,游客花钱租自行车后,拿到的只是一张白条收据,并不是带有税检章的正式发票。目前,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日游客量达数万人次,每天以出租250辆自行车、每辆40元计算,每天租车收入为10000元。长春净月潭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一位姓赵的负责人表示,该公园只有门票的收费经过了主管部门审批,自行车租赁业务并没有经过批准,是公园自行设立的,属违规行为。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宗守运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长春净月潭国家森林公园一方面禁止骑自行车的游客入园,一方面开设自行车租赁业务收费赚钱,而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乱收费,其行为涉嫌变相设置门槛,侵害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消法》还规定,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晓群表示,公园的做法有失社会公平。自行车入园应该一视同仁,同样是自行车,不应该搞两种待遇,不应该利用行业优势搞垄断,有意识强迫想骑自行车游园的游客花钱租车。从优质服务角度出发,公园应该加强服务功能,在景区的危险路段设立警示牌,或者划出禁行区域,为骑自行车游园的游客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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