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利泰产品遭遇质量门 IPO存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1 21:06 来源: 中国产经新闻本报记者 李敏康报道
3月19日,《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在证监会网站予以披露。《招股说明书》显示: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利泰”)此次IPO计划发行2933.8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1733.88万股,但是,记者了解到的广东利泰主导产品质量在近几年内多次被监管部门检检不合格,尤其是近三年内更是两次被监管部门通报,这使得其IPO存在硬伤。
根据《招股说明书》,记者了解到广东利泰主要从事氨基酸大输液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2009年至2011年,氨基酸大输液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3.75%、78.95%、72.30%;销售毛利占公司同期销售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3.72%、90.35%和87.66%。
记者还了解到,广东利泰自成立以来,出现过最少四次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通报不合格的情况,尤其是近三年更是出现两次质量不合格的事件,不合格项目均为可见异物、透光度等。
2010年,在江西省药品监管部门的检测中,监管部门发现广东利泰的生产批号是0901141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被检测出质量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项目仍为“可见异物”。
在此之前的2009年,广东利泰所在的广东省监管部门做的第二季度产品质量公告显示,利泰制药生产批号为08030542的氯化钠注射液被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不合格的项目也是“可见异物”,公司因此遭受了普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处罚。
在此之前,该公司产品还有两次因质量问题被通报的事件:2006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第三季度不合格药品名单里,利泰制药生产批号为0503242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产品的“性状、透光度”;2008年,江西省上半年质量公告显示,利泰制药生产批号为07101536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检验不合格,根据检测结果,产品不合格的项目为“可见异物”。
国家监督管理药品质量的法定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明文规定,溶液型静脉用注射液、注射用浓溶液20支(瓶)供试品中,均不得检出可见异物。
对于屡次出现主要产品质量问题,广东利泰在招股书提出“严格控制原辅材料质量、选用高品质的药品包装材料、对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建立产品入库前检验制度、改善外包装材料、加强储存管理,协调经销商加强销售环节的运输、储存管理”等解决方案。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仅仅为了实现上市的一个承诺,广东利泰如果真是重视产品质量,近几年就不会多次发生“质量门”这种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了,因为近年的多次“质量门”事件,广东利泰不符合上市条件,其IPO存在硬伤,根据《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另据记者了解,该公司不仅在产品质量上存在硬伤,其股权结构、控制人年事过高、高管学历及财务涉嫌造假等也存在诸多质疑。
对于以上问题,记者前往广东利泰进行核实采访时,该公司一苏姓负责人表示会安排相关部门给予记者解释说明,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始终未收到来自该公司的任何解释。
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