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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业巨头绑架安全标准害人害已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11-29 10:2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2009年5月,中国奶业协会乳品工业委员会副主任曾寿瀛开始介入乳品新标准制订,“内部待议稿上显示,巴氏奶标准初稿的起草单位是蒙牛乳业集团,生鲜乳标准由伊利集团起草。”他说,“乳品新国标出台始末,我不是对所有环节都很了解。我仅仅是参与了中后期的几次会议。前期是企业起草待议稿,最后阶段是如何操作,送审稿关键性标准为何翻盘,我不太清楚。”(11月28日人民日报)

  专家不清楚为什么“关键标准”,从每克生乳菌落不超过50万个放宽到200万个,蛋白质降低到2.8克的真正原因,但从种种迹象显示,这一“严重滞后”的乳品新标准是被大企业“绑架”的产物。一者,作为利益攸关的一方,有什么资格起草“草案”?这本身就不公平,也是为不公平“创造”条件;二者,数次专家论证基本确定的“高标准”,为什么“一夜间”说变就变?这里面的确缺乏公平透明度,又拿不出什么让人信服的依据,公众只能“猜测”这个“标准”是“绑架”的产物。

  无论事实上的“绑架”与否,也无论大企业和政府相关部门如此“自辩绑架不可能”,但这一看似给大企业和行业发展带来更多的实惠的同时,从长远看不如说是“饮鸩止渴”、害人害已。消费者无疑是直接承受不利后果的第一轮,“掺把水”就能通过的鲜奶,再合格会有多少营养?远超国际普通标准如何保障安全健康?温总理曾说过,我希望每个中国人每天喝一斤奶。总理的意思是希望公众身体因此更健康,可以强壮一个民族,但在这样的“标准”之下恐怕会让他失望的,他说的一斤奶绝不是全世界蛋白含量最低的,更不是提高了菌落总数标准高达4倍多的奶!

  “第二轮”祸害的就是这类企业和行业自身了。暂时的收益吞咽的必然是难咽的苦果,低标准之下企业哪有什么心思钻研科技、改进工艺,钱可以轻松的赚到手,大企业之间也就不存在激烈的竞争,低层次循环之下只会让国外先进企业有机可乘。外国名牌奶企在国内攻城掠地,而目前国内奶企在国内国外市场竞争上节节败退,就是一个自以为是的缩影。速冻面米制品企业和行业也是这个道理,速冻食品行业未必不是下一个被国外名牌“打败”了的“乳品行业”。

  这一害人害已的结果,见证的不过是个目光短视的大企业绑架动机,影射的同样是监管部门的短视。标准降低了,监管起来轻松了,皆大欢喜了,但促进技术和行业进步了吗?一个倒退着走的标准是不是对新生事物不敢挑战的懦夫之举?一个让公众始终无法理解的问题是,国外一些标准制定者乐于就高不就低,譬如欧盟在发现奶瓶中含有致婴儿早熟的双氛 A 成份之后,就果断将该成份列为禁用成份,而我国相关标准长期就低不就高。害的是国内婴儿,但导致出口严重受损的却是国内生产企业。

  以哲理思维分析,“害人者必然害已”,即使自已生产的奶瓶子“自已没儿子可以不用”,却难保在这样一个低标准思维之下,自已和自已的孩子不会喝到劣质奶、吃到毒肉肠,用到其他企业生产的有毒玩具。这类低标准之下绑架标准的大企业是不是该清醒清醒了?

  毕晓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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