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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发树告红塔集团股权转让遭中烟一票否决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4-18 08:25 来源: 南方日报

  苦等两年半,豪掷22亿元购买的云南白药股权至今捏在别人手里,福建首富、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踏破铁鞋,走投无路之际,决意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近日,陈发树起诉红塔集团索要云南白药股权一案在云南省高等法院正式开庭。不过,云南红塔却一脚把责任踢给了其国资监管机构中国烟草总公司,称早已将股权转让协议上报至烟草总公司,但后者拖了800天才批复,而且一票否决了该股权转让协议,理由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已向国家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

  事情还得从2009年陈发树的一次“得意”的资本运作说起。是年9月,云南红塔集团与陈发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云南白药65813912股股份(占云南白药股权比例为12.32%)转让给陈发树,每股作价33.543元,转让总价款录得人民币22.0760亿元。

  让陈发树没想到的是,这次股权交易竟演变成一场无休止的梦魇。在将股权收购价款如数打到红塔集团的指定账户后,陈发树就开始了漫长的等待,等待各个监管部门的审批,直到事情黄了。

  知情人士透露,陈发树曾多次敦促红塔集团尽快报批并交割股份,均未得到积极回应,只是表示公司已依据有关规定上报,但一直没有得到国资监管机构的答复。

  去年10月份,“走投无路”的陈发树开始赴京与多家律师事务所接洽,谋求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自己的股权。同年12月,陈发树一纸诉状将云南红塔集团告到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诉状中,陈发树要求红塔集团全面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将所获股息11846504.16元及其利息和转增股份19744173.6股赔偿给原告。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在昨日的庭审上,云南红塔坚称公司早已将股权转让协议上报至烟草总公司,履行了所有的合同义务,但直到今年1月17日才收到批复:“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

  但陈发树不相信事情荒诞到这个地步。“我们请求法院对云南红塔报送烟草总公司的文件进行调查取证,以确定是否由于云南红塔的原因导致烟草总公司迟迟未作出批复。”《21世纪经济报道》援引陈发树的代理律师李庆的话说,陈发树已经向国家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后者将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行政复议的决定。

  行政批复规定为漏洞埋下伏笔

  一如此前市场的预期,云南白药的股权转让受阻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云南白药2009年公布股权转让信息后,其股价便扶摇直上。从2009年9月11日的收盘价44.02元疯狂飙升至2010年10月8日的最高价97.30元(复权价),一年零一个月,涨幅即达121%!

  虽然此后云南白药的股价震荡回落,但仍高于转让价33.543元不少。截至昨日收盘,云南白药报49.05元/股,当初协议转让的股权经过分红送股后,价值已达42.18亿元,较协议转让价溢出91%!

  分析人士认为,云南白药股权的身价倍涨可能令云南红塔和烟草总公司“犹豫不决”,不排除通过冷淡处理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以防招来贱卖国有资产的指责。

  一般来说,按照正常程序,国资监管机构只需3个月就可完成股权转让审批,但云南红塔出具的证据显示,2009年12月2日和2011年5月4日,云南中烟工业有限公司两度就股权转让事项上报烟草总公司,后者依然保持沉默。

  无论是云南红塔还是烟草总公司的懈怠,造成的后果是,陈发树煮熟了的鸭子飞了!今年1月19日,云南红塔知会陈发树,表示其22.08亿元的股权转让款将被无息退回。

  法律界人士认为,是现行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一些模糊条款为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之间的股权纠纷埋下了伏笔。《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规定,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收到国有股东拟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书面报告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并由上市公司依法公开披露股份拟协议转让信息。待双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同时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但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第二次”审核,究竟需要多长时间?却没有明确规定,漏洞也就由此而生。

  南方日报记者 高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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