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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纷呈惠民生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2 23:26 来源: 中国财经报

  ——宁夏财政社会保障工作侧记

  □ 本报记者 李继学 通讯员 饶海涛

  在全国最大的生态移民扶贫区——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从2011年5月1日起,重度残疾人可以领取每人每月120元的福利津贴。这一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率先在全国试点发放重度残疾人津贴。

  回顾2011年,宁夏财政重点支持就业、医改和社会保障工作,亮点纷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前全覆盖

  从2011年7月1日起,宁夏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统一,合并实施,一步到位,比全国提前一年实现制度全覆盖。

  宁夏在国家规定的参保人员年缴费标准10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1500元、2000元两个档次,从而满足不同经济条件的广大城乡居民自主选择档次缴费的需求。村干部缴费补贴山川差别取消,规定村干部个人缴费、各级财政补贴均按全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计算,山川实行统一标准。在坚持新农保试点对计划生育户给予奖励缴费补贴政策基础上,将原每人每年75元的静态补贴机制变为每年按上年度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2%给予补贴的动态补贴机制,相应提高了补贴额度,并将参保城镇独生子女户纳入补贴范围,激励作用更为突出。同时,完善长缴多得激励机制,对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参保居民,个人缴费每增加1年,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不少于2元。建立了丧葬补贴制度,规定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按死亡上年度自治区月人均养老金标准向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支付12个月的丧葬补贴。

   率先建立全区统一的孤儿养育津贴制度

  201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牵头,在全国率先建立全区统一的孤儿养育津贴保障制度,将事实无人抚养孤儿纳入孤儿养育津贴范围,独立实施,严格按政策不纳入低保范围。其中,对父母双亡的孤儿养育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机构内供养的孤儿养育津贴分别为每人每月500元、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养育津贴一律采用银行卡形式发放,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养育津贴由财政拨入机构账户,机构统筹安排孤儿养育。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使全区7000多名各类孤儿享受到政策温暖,为他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调整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从2011年8月1日起,宁夏调整高龄老人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城镇享受高龄老人津贴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没有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老年人,南部山区和中部干旱带高龄老人津贴统一提高到川区水平。发放标准由原来山川有别、全区11个标准调整为不分山区川区、全区5个标准,最低为255元,最高达350元,自治区财政统筹安排资金给予足额保障,大大提高了高龄老人的生活待遇水平。

  启动全区社保“一卡通”

  2011年10月,宁夏举行社保“一卡通”发放启动仪式,在银川、石嘴山、固原三市发放社保卡112万张,计划到2012年底全区发卡600万张,做到人手一卡。以后,农民看病输入身份证号即可直接通过计算机网络报销当次医保费用,无须再到医保中心结算。建成后的信息系统,不仅能实现城乡居民医疗报销、养老金领取“一卡通用”,储蓄和消费“一卡多用”,还能够与财政、公安、卫生、民政、计生等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一卡通读”,达到“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效果。

  自治区财政为率先实现省级社保“一卡通”,在“一卡通”整体设计、政策考量、资金保障、平台建设等方面大力支持。

   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大幅增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2011年专门设立“宁夏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专项基金”,自治区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注入3000万元资金,并要求各市县财政按照自治区拨付的担保基金1︰1进行配套,预计达到2亿元规模,协调合作金融机构按照担保基金的10倍进行放大,每年支持推动10万妇女创业就业。

  据了解,宁夏凡从事自治区、市、县(区)确定的特色优势产业、设施农业、商贸服务业,年龄在18—60岁,具有稳定收入来源和按期还款能力的农村妇女,均可申请农村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过去的3—5万元提至最高可贷10万元,合伙经营和组织妇女创业的机构,由过去最高可贷50万元调整到200万元。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出特色

  2011年,宁夏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一次性完成全区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采购项目,比国家规定时间提前一年完成工作任务。自筹部分资金,帮助卫生部门在国家规定任务的基础上,超额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96例。按照每例厕所100元的标准,主动安排农村改水改厕配套资金,并安排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推动农村改厕项目实施,取得了明显效果。

  2011年,宁夏财政整合中央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资金、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和地方医疗保险基金,继续实施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政策,确保山区农村妇女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免费住院分娩,川区农村妇女在乡镇卫生院免费住院分娩,在县级医院住院分娩只收取300元。此举不仅使部分孕产妇享受到免费住院分娩的惠民政策,而且为探索控制医疗费用上涨找到突破口,为医疗保险政策和公共卫生政策结合起来,让老百姓获得更多实惠趟出一条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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