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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要求:出租车份子钱须集体协商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2-29 09:17 来源: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三部门要求逐步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

  本报讯 据《人民日报》报道,2月27日,交通运输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宣布从今年3月起开展为期两年的“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三部门表示,从3月起,各地将结合城市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经营体制改革,推行出租汽车企业员工制经营模式,代替目前承包挂靠制,企业与驾驶员应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还将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儿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实现司机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

  三部门表示,将通过实行驾驶员代替班制度、减免休息日经营承包费用等方式,探索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休假制度,使出租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为解决“打车难”,各地还将建立健全出租汽车价格调整机制。保持出租车与公交车合理的比价关系,建立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的联动机制,及时调整出租车运价,使广大驾驶员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得到合理的营运收入。

  各地还将完善出租汽车运营配套设施,解决驾驶员“停车难、就餐难、加气难、如厕难”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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