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09日 16:40 来源: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5月9日,中国东星集团对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以下称民航局中南管理局)的行政诉讼案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东星集团在下午的发布会上表示,庭审十分顺利,东星胜诉的把握较大。但法律专家却表示,东星胜诉的机率很小。相关新闻:东星起诉民航中南局 称东星航空被停飞违背程序东星航空首笔资产八折再拍卖【产业】湖北东星航空公司宣告破产东星航空被强制停飞
2005年6月,东星集团获准筹建东星航空,成为国内第4家获批的民营航空公司。但2008年东星航空处境艰难,租借、购买的大量飞机成为沉重债务负担,资金链几近断裂。
2009年3月14日,民航局中南管理局发出了一份明传电报称,为维护公众利益、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管理局决定暂停东星航空的飞行。2009年8月,东星航空宣告破产,其后,东星航空法定代表人、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因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判入狱4年。
2011年2月,东星集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公司已于2月9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起诉,要求判令民航中南局做出东星航空停飞的行政处罚无效。该案已经于2月24日获受理。东星集团聘请的律师严义明表示,仅凭通函决定停飞,有违行政处罚的法律,同时也违背《民用航空法》关于停飞的三类法定条件。同时,在中南管理局的这张电传上,没有任何文字表明它采取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
今年早上9点,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该案件。下午2点,东星集团方面在广州一家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世立的侄女兰剑敏透露,今日庭审十分顺利,虽然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尚未宣判,具体结果仍然未知,但参考庭审时双方表现,她认为东星集团胜诉把握还是比较大的:“庭审时东星集团准备了大量的确凿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最后的判决。”
东星集团的代理律师严义明也表示,“依法的话我们应该胜诉了,但是不排除案子有‘法外施恩’的可能。”
但就东星集团胜诉一事,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看法不太一样。他在接受中国之声《新闻纵横》采访时称,行政诉讼的胜率很小。他表示,这个胜率倒不是民告官一定告不赢,而是民航局中南管理局应该能够承担得了行政诉讼法第32条要求的证明责任。
在今日下午举行的发布会上,东星集团表示,本次开庭审理原被告争议问题包括:1、东星集团作为东星航空股东是否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2、起诉时间是否在法定诉讼时效内?3、民航中南局作出的停飞决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处罚?4、停飞的事实依据是什么?5、此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6、此行政行为的程序是否违法?
东星集团代理律师严义明指出,尽管东星航空存在问题,但问题并没有达到需要停飞的程度,要求停飞并没有法律依据。严义明表示,目前法律上要求航空公司停飞并没有先例,只有某一航班被要求停飞的例子,所以当时要求东星航空停飞并不符合法律程序。【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