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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违建房充当保障房 石家庄铁腕政策引热议

2011年05月10日 18:07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河北石家庄根据本市实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铁腕手段,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 。该消息引发网友热议,很多网友叫好,称这是治理违建住宅的一个好方法,至少比拆掉好多了。相关专家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一政策执行时,还应该看违法住宅是否卖给了老百姓,一味没收做保障房似乎不妥。     

  新闻事件

  石家庄没收违建房

  河北石家庄根据本市实际,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采取铁腕手段,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

  意见明确提出: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由市及县(市)、矿区人民政府予以没收的住宅用房,可以作为保障性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没收的其他建筑物、构筑物,通过拍卖,所得收入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今年中央下达给河北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38万套,其中,石家庄市 2011年的任务为41248套,是2010年的3倍还要多。“十二五”期末,石家庄计划实现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5%以上的目标。石家庄市保障房建设受城市已有规划的建设区域限制,面临找地难、住房供应短缺、资金配套难等严峻现实。同时,违规建筑泛滥问题一直困扰城市管理部门,特别是违规住宅用房扰乱了市场,影响了城市建设的布局和功能定位。“要把侵占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王文兴告诉记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住宅用房,本质上是开发单位侵占了属于公众的资源,严重破坏了房地产市场,群众意见十分强烈,必须予以规范。

  王文兴说,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没收违规住宅用房。此前,市规划、国土、住房部门等多部门提出过惩罚动议,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大规模实施促使了这一政策的出笼。“罚没违规住宅用房可以筹集一部分保障性住房房源,提高地方政府加快安居工程的积极性。”王文兴强调,在政府主导下,将罚没的违规住宅用房租给买不起房的人,能够起到平抑稳定房价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王文兴说,以前开发商的违规建设通过罚款就合法化了,现在罚没规定将对那些心存侥幸的开发商和城中村小产权房是一个震慑。“盖的楼都给没收了,不仅仅是白干的问题,还得欠下一屁股债,违法成本实在太高了。”一些开发商的说法印证了罚没规定的威力,“这是一柄悬在头上的剑。”

  石家庄市政府副秘书长宋国宏说,各相关部门正快速行动,紧锣密鼓制定罚没细则。

  据《人民日报》

  网友热议

  没收比拆除好多了

  石家庄出台政策,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将强制没收违规建设的住宅用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新举措。此事在网上引起了热议。网友“少年兔子”说道,这是个好事啊,不要拆除,直接没收,给社会增加了财富,也遏制了一部分人违建。一举两得。

  “太好了!给力!老百姓支持。这个社会是大家的,社会资源不能被这些违法者无理占用,政府应当有这个义务。维护社会的公平。”宁波的一位网友说道。

  “今年中央给河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是38万套,而且这是一个硬任务,对于石家庄来说现在的问题是建设区域受限,找地困难,资金配套也很难实现,同时违规建筑泛滥,这个问题不仅石家庄有,各地大中小城市普遍都存在这样一个现象。石家庄官方提出一个口号就是要把侵占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所有违规建设的住宅全部都要没收。这是一个有法可依的动作,石家庄是全国第一个做出这样措施的省会城市,把公众的资源还给公众,可以说于法于情都是吻合的。”

  也有网友认为,相较于以前以罚款变相纵容违法房的存在或是直接捣毁违法房,这种举措既避免资源浪费、又能节约政府兴建保障房的支出,而且还能“平抑民怨沸腾的房价”,一箭数雕的奇效确实是妙招。

  千万别“杀贫济贫”

  “罚款和没收是两种概念。财产权益要先确立。人家是违法建筑,并非非法所得。是否应该保障民众的财产权为先呢?不是哪种方法有效就用哪种,也不是多数人说好就是好。有些违建并不会直接侵害周围民众的权益。”一位网友说道。

  “还不如将那些从销售之日起一年内未售出的商品房充公,这样既压抑房价又为政府创造收入。”网友“wangjun1981”认为,违建住宅往往都是期房,房子大都已经卖给了老百姓,老百姓买不起商品房,为了图便宜拿出一辈子的积蓄来买这些便宜房,房地产商大多已经拿到了所有盖房成本甚至还有盈余。强制没收违建住宅损害的是购房者的利益;强制没收违建住宅作保障房是“杀贫济贫”。

  也有专家表示,同样一座房屋,政府的没收行为如何点石成金,将违规住宅瞬间变为合法住宅?仅仅因为所有者的身份变了,或者居住者变了?显然不能成立。除非政府再为自己的没收行为修改规划。如果这样,规划法就失去了严肃性。可以理解地方政府的处境,但“强制没收违规住宅改建保障性住房”的政策,不仅挑战合法性,而且隐含激化社会矛盾的巨大风险。

  专家说法 得看违建是否卖给了老百姓

  对于石家庄强制没收违法住宅转为保障房的做法,记者采访了岛城楼市专家张百忍。“这个举措值得磋商。青岛的小产权房也有很多,李沧东李附近也有一些。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村里或者开发商盖了以后就没有销售,或者被叫停了;另一种是已经销售,甚至已经居住了。后一种如果强制收回,会有很多障碍,不能一刀切。”

  “青岛如果也这么搞,肯定遇到障碍。老百姓买小产权房是交了钱的,而且都是一次性付款,不能贷款。本来就没钱,住上小产权房,现在给收回做保障房,住户会不同意的。”张百忍介绍说,“处理违法建筑确实比较棘手,可能涉及老百姓的利益。真要是强制收回做保障房,应该具体违法房具体处理,开发商没有对外销售的,可以收回。已经销售给老百姓了,再强制收回就不容易了。”

  另外,岛城楼市业内人士林宪周向记者介绍说,石家庄做法不适合直接推广,得看违法建设的住宅是否卖给了老百姓。“政府增加保障房的做法是对的,而且还能处理违法住宅,还能节省资源。但这样的举措治标不治本,不能乱推广。”

  相关新闻 青岛一违法建筑月底被拍卖

  青岛的违法建筑是如何处置的?记者了解到,根据《青岛市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凡未经城建部门批准擅自施工或虽经批准而擅自改变工程内容的一切建筑和工程设施,以及逾期不拆的临时建筑,属于拆迁范围而不拆除的建筑物,个人盖的小房、棚厦,均属违法建筑。违法建筑要限期无条件拆除。逾期不拆者,则强行拆除,以料抵工。

  5月9日下午,记者咨询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对于石家庄的做法,目前青岛没有相关的规定。不过,记者采访得知,本月27日,李沧区一违法建筑地块将公开拍卖。根据拍卖公告,“地块系违法建筑处置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共同拍卖出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有关情况以现场踏勘期日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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