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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越秀区中小学择校费年收入过2亿遭质疑

2011年05月12日 16:35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白云天河均超亿元,目前全市已公布的数额近7亿元

  羊城晚报讯 记者余颖报道:今天上午,越秀区向外界公布2010年区属78所中小学校捐资助学款、择校费收入共计20265万元。11日下午,白云区 、天河区 、黄埔区 也公布了2010年“择校费”收入情况,其中,白云、天河两区超过1亿元,分别是15026.62万元和10524万元。至此,目前已公布的市本级和7个区(市)“择校费”总收入已近7亿元。

  越秀区“择校费”20265万元

  越秀区介绍,2001年起,越秀区对各项教育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区划调整后,又相继制定了《越秀区教育部门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中小学校捐资助学款及择校费管理的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捐资助学款、择校费的“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该经费只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如购置教学设备、校舍修缮和基本建设等,不用于支付教职工工资、津贴、福利等支出。该区教育部门各项教育收费(含捐资助学款、择校费)的收支计划每年都纳入年度教育部门预算安排,由区属学校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经主管部门区教育局审核、汇总,送区财政局审核,经区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批复给区教育局执行。区财政局根据区属学校教育收费实际入库数,按照区人大审议通过的支出项目返拨经费,全部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部门各项教育收费(含捐资助学款、择校费)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全部在教育部门年度决算中反映。

  记者注意到,越秀区称“捐资助学款、择校费收入共计20265万元”,并未像市里或其他区一样对这两块加以区分。

  越秀区提供的材料还显示,按照规定,2010年区统筹了捐资助学款70%和择校费50%,共13955万元,当年投入到教育综合改造二期及校舍安全工程共13000万元,结余资金 专项结转下年预算安排;返还学校部分是捐资助学款30%和择校费50%,共6310万元,全部用于学校教学设备购置和校舍维修。记者由此计算出,越秀区捐资助学款19112.5万元,择校费则是1152.5万元。越秀区还介绍,2010年区共安排财政资金约20亿元投入到教育系统,占区财政总支出的40%。

  白云天河“择校费”均过亿

  白云区公布的数字是:2010年已缴入区财政专户的捐资助学收入12497.62万元,择校费收入2529万元,合计15026.62万元。在经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后,已在2010年、2011年区教育局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

  据介绍,白云区从1999年开始对区预算外资金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5年出台了《关于印发白云区学校预算外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择校费收入、捐资助学收入中的50%纳入年度建设计划,返还学校用于学校的基建、维修和设备购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50%统筹用于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

  天河区的情况是:2010年收到捐资助学费9606万元,择校费918万元,共10524万元。并在年度预算中已作安排,经区人大会议审议批准后,在区教育局的部门预算中体现。天河区从1999年起对全区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05年制定《印发天河区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2008年对该办法进行完善补充。对收到的择校费、捐资助学费,明确用于教育系统的中小学校舍维修建设、中小学设备购置、保安保洁 等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开支。

  黄埔区2010年共收到择校费、捐资助学费3025万元,其中,捐资助学费2644万元,择校费381万元。区已于2000年出台了《黄埔区“收支两条线,统收统支”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已将收取的择校费、捐资助学费纳入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范畴。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全部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并已全部安排用于2010年教育经费。具体用途未作出进一步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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