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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保障房用地计划较去年供地量激增138.9%

2011年05月13日 03:00 来源:证券时报网

  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记者昨日从国土部了解到,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比2010年实际供地量增加了138.9%。同时,国土部将采取5方面措施落实供地计划,并将在5月底抽查保障房供地,6月份开展检查,12月底前考核各地落实情况。

  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表示,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计划供应21.8万公顷,与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18.47万公顷和实际供地量12.63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8.5%和72.6%,约为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地量10.17万公顷的2倍。

  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是17.13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78.6%,比去年提高2个百分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是7.74万公顷,占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的35.5%,与2010年计划6.58万公顷和实际供地3.24万公顷相比,分别增加17.6%和138.9%。

  廖永林表示,下一步,国土部将继续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为加大力度落实2011年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国土部将采取5项措施:一是要求各地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实行计划单列,确保2011年全国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严格控制大户高档商品住房供地。房价高的城市,应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普通商品房供地;第二,对落实国家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责任制;第三,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自住性住房用地和市场供求实际情况,对确需调整供地计划的,应在6月底前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示和报部;第四,加强对土地供后开发利用情况的动态监管,及时查处违规违法用地和闲置土地;第五,督促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市、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的指导和监督。

  同时,针对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和企业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及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廖永林表示,国土部已下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依法依规供地,严禁擅自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公租房。而对于商品房价格较高、建设用地紧缺的个别直辖市,确需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公租房建设试点的,应制定试点方案并报国土部审批后方可试点。“北京的试点方案,我们会高度关注并组织调研,在积极主动的推进”,他说。

  廖永林还表示,5月底,国土部将以保障房供地为主开展抽查;6月份,督促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检查,督促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进度,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项目立项、规划选址等影响划拨土地供应的问题;12月底前总结考核各地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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