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5月27日 20:49 来源:《财经网》
【《财经》综合报道】据法制晚报报道,北京拟将严控“商住两用”纳入立法,拟规定除了易燃易爆物品外,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一般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5月27日,北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将对经过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进行表决。
《条例》规定,确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和北京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生产经营区域应当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针对目前北京普遍存在的住宅楼“商住两用”现象,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法规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提出严控“商住两用”是一个倡导性的规定,消防条例中尚未设定罚则。但严控“商住两用”的条款一旦获得表决通过,纳入法规,相信政府部门会相应出台一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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