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01日 11:43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1日消息 (记者梁盛)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了《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的通知》,就规范商业预付卡做出统筹安排和全面部署。人民银行昨天(30日)再次发文强调规范商业预付卡的管理。央行表示将抓紧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多部委联合治理工作机制,并将通过三项措施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
央行引述通知指出,强化对预付卡发卡人的管理,是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首要环节。其中央行将对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进行监管。通知指出说,未经央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多用途预付卡。目前商户发行的单用途预付卡的管理,则由商务部来监管的。
对于市场较为关注、容易引发金融风险的预付资金管理问题,通知中提出多用途预付卡发卡人接受的预付资金,不属于发卡人的自有财产,发卡人不得挪用、挤占,只能以在商业银行开立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的方式来存放预付资金。在规定这一资金性质的同时,央行将对预付资金存管账户的开立和使用进行管理;而商务部则对单用途预付卡的预付资金进行监管。
在具体规章方面,央行指出,将抓紧制定、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多用途预付卡备付金存管以及发行、使用、受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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