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0日 09:24 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较“高薪养廉”而言,“高薪养贤”的说法更加贴切。新加坡政府制订此项政策的初衷其实不是“廉”,而是希望用高薪招揽更多的优秀人才。在新加坡,公民反贪腐的意识非常强,任何人都可能是告密者,包括自己的朋友、同事以及生意伙伴,甚至自己最亲近的人。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成立于1952年,是新加坡打击和防止贪污贿赂行为的最高机关,独立设置,直属总理公署。局长由总理直接任命,只对总理负责,不受其他任何人的指挥和管辖。
●反腐败宣传要符合现实。宣传与现实脱节就会降低宣传的可信度,这样就很难构筑起所谓的“廉政文化”。
●较“高薪养廉”而言,“高薪养贤”的说法更加贴切。新加坡政府制订此项政策的初衷其实不是“廉”,而是希望用高薪招揽更多的优秀人才。
●在新加坡,公民反贪腐的意识非常强,任何人都可能是告密者,包括自己的朋友、同事以及生意伙伴,甚至自己最亲近的人。
●生活中,我们很少送几千元钱给别人,但是发现送小钱有用,办大事的时候就要送大钱。如此下去,贪腐之风将难以遏止。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一党长期执政、华人占八成、属于儒家文化圈。与其他国家相比,新加坡的情况看起来与中国大陆最接近。于是,新加坡的政治、社会管理的经验成为国内学习的重要对象。
去年,广东省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明国率广东监察学会代表团赴新加坡考察廉政经验,回国后发表了署名文章《新加坡为什么能做到廉洁高效》阐述了他的思考。广东省纪委将考察报告提出的思考和改革任务分解为25项,由22个省直部门落实实施,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
不仅官员关注新加坡的廉洁高效,广东学者也在研究新加坡治贪经验。深圳大学政治学教授吕元礼,就专门著书一本梳理新加坡治贪的秘诀,近日该书《新加坡治贪为什么能?》在各大书店上架,受到市民热捧。
针对国内一些“主要精力要去‘打老虎’”的论调,吕元礼说新加坡的经验是,小贪即惩,他们才不会成大贪。
公务员不能收半点礼
朋友之间的迎来送往在新加坡也是正常的,但对公职人员来讲,这些是不可以的。
记者:广东省纪委书记曾亲赴新加坡考察治贪经验,回国后总结了五点经验,并将改革任务分解给各部门制定细则。
吕元礼:这几年,我也关注广东的反腐工作。反腐力度很大,而且非常注重剥离权力、监督权力,这是非常正确的方向。另外,广东的成功就在于他坚持向国(境)外学习先进的反腐经验。其实,选择新加坡这个典型是很有意义的。
截至2010年,新加坡连续16年进入国际透明度组织的廉洁排行榜前10名。2010年度该组织的报告称新加坡与丹麦、新西兰并列世界最廉洁的国家。
记者:新加坡的廉政经验对于中国有特殊的意义。首先在于他是华人占主体的国家。曾几何时,有人将东方文化、华人文化与贪腐结合起来,认为腐败可能是华人文化的基因,但新加坡的经验粉碎了这个说法。
吕元礼:的确是这样。“2007年马来西亚人透明理解研究”报告中曾显示贿赂已成为华人社会的文化,甚至称贿赂是华裔种族的天性。这句话未免有点武断,但贪污作为华人社会的一种亚文化,却不可否认。
记者:提起华人,我们会强调酒桌文化,认为酒桌可以联系感情,而有了感情就能营造某种关系网,但这恰恰是腐败的源头之一。新加坡人讲酒桌文化吗?不搞礼尚往来吗?
吕元礼:讲究礼尚往来。朋友之间的迎来送往在新加坡也是正常的。但对于公职人员来讲,这些是不可以的,他们不能收半点礼。说到酒桌文化,我觉得新加坡这方面并不突出,朋友之间聚会,饮食也不太讲究排场,比较简单。
记者:另一个特殊意义在于儒家文化。我知道新加坡的一些高级官员在推广儒家文化。您认为儒家文化对于新加坡构筑廉政文化有哪些帮助?
吕元礼:儒家文化“仁、义、礼、智、信”、“礼、义、廉、耻”对新加坡构筑廉政文化有帮助。但由于年轻人对儒家经典不是很了解,在这种情况下,靠什么来维持这种廉政文化呢?
一是新加坡有发达的宗教文化,在宗教的教义中,贪腐也是恶;二是社会道德和公民道德的培养。另外,儒家的“面子”对于预防腐败还是有帮助的,大家自己不想、也不想家人身败名裂。
其实,任何社会都要营造积极的、廉洁、透明的文化,这是绝对必要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实生活中,这些宣传的东西有多少是符合现实的。如果宣传时,拼命告诉我们要廉洁,不廉洁就可能坐牢。可到了现实,我们发现很多人大肆贪腐却没有坐牢。宣传与现实脱节就会降低宣传的可信度,这样就很难构筑起所谓的“廉政文化”。
只学高薪不能养廉
能做到高薪养廉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制度不配套,高薪也不一定能养廉。
记者:可能国内提到新加坡的反腐经验,第一个就会想到“高薪养廉”,也就是给公职人员配以高薪,让其没有贪的必要。
吕元礼:其实,“高薪养贤”的说法会更加贴切。新加坡政府制订此项政策的初衷其实不是“廉”,而是希望根据市场通行的做法,用高薪招揽更多的优秀人才。因为,政府给高级公务人员开出的薪水如果过低,可能就难以将这些优秀的人才从高薪厚禄的私企领导位置上挖过来。
新加坡认为,有资格成长为部长或高级公务员的人,应该属于那些有能力登上私人企业界顶峰的人。因此,部长和高级公务员的收入应该与本地私人企业界的顶尖专业人才工资相若。
2000年,时任新加坡总理的吴作栋曾对国会说,应该以政府的贡献衡量部长的薪金,而不是将部长薪金与一般员工挂钩。结果,经过调整,部长们一年的薪金总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记者:部长拿高薪,那普通的公务员呢?
吕元礼:普通公务员的工资并不高,和国内的水平相当。差不多是当地私人企业工作人员工资的 80%—90%。
记者:新加坡的高工资还是让人感慨,这是我们国内难以企及的。
吕元礼:国情不同。这些高级公务员拿着高工资,但是他们看病、购物、私人应酬都要自己花钱。李显龙如果得了重病,照样要自己掏钱看病。
记者:您认为高薪养廉适用于中国吗?
吕元礼:能做到高薪养廉是一件好事。但是如果制度不配套,高薪也不一定能养廉。防腐败的问题关键是要确保官员不敢贪。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是国家强力部门
拥有独立、完整的秘密调查权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成立于1952年,是新加坡打击和防止贪污贿赂行为的最高机关,独立设置,直属总理公署。局长由总理直接任命,只对总理负责,不受其他任何人的指挥和管辖。
新加坡贪污调查局的最大特色,是拥有类似美国联邦调查局、英国苏格兰场等秘密警察部门的独立、完整的秘密调查权,是一个国家强力部门。据介绍,同样以政府强力部门打击贪污而闻名于世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就是仿效、学习新加坡贪污调查局而建立的。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反贪机构拥有类似秘密警察部门独立、完整的秘密调查权,目前在世界范围内仅限于新加坡、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等个别政府。
为了保证贪污调查局能够有效地与贪污行为作斗争,新加坡先后制定并多次修订完善《防止贪污法》等法律,使贪污调查局在执行公务时不必借助警察或其他国家强力部门的力量,就可以独立地行使以下特殊权力:一是调查权。贪污调查局可以在无检察官允许的情况下,行使《刑事诉讼法》赋予警方调查的任何权力,调查人员则被视为警察身份。二是秘密调查权。贪污调查局有权进行跟踪,进行秘密调查。如果发现可疑行为,可采取卧底、窃听、录音、秘密拍摄、录像等方式搜集证据。三是特别搜查权。在执行重大调查任务时,贪污调查局可以武力搜查任何地方、任何账目以及任何银行的任何保险箱,并有充分权力要求任何人揭发或交出所需要的全部材料、文件或物品。四是逮捕权。贪污调查局可以不用逮捕证就逮捕涉嫌贪污罪行的任何人,包括对其行为存在合理怀疑的人。
据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官员介绍,该局经常与美国联邦调查局和英国苏格兰场交流经验。并认为其权力大于香港廉署。贪污调查局虽对总理负责,但由于其拥有独立、完整的秘密调查权,不需借助其他国家强力部门,因此对任何涉嫌贪污的人员,即使身居政府部长、国会议员等高位,甚至是执政的人民行动党高层,也可以不需报经总理同意而自行立案调查。当然,作为总理公署属下的一个部门首长,贪污调查局局长须随时将有关的调查情况向总理报告,但此种报告不影响该局依法独立进行的秘密调查工作。 据《学习时报》
一旦贪腐必被揭发
据称,新加坡贪污犯被抓的概率高出菲律宾40倍。
记者:如何让官员不敢贪,在制度层面,新加坡是如何做的?
吕元礼:其实,正如李光耀所说:“新加坡所建立的制度,不是假设没人会贪污,而是确保一旦有人贪污腐败,必会被揭发并被处罚。”
记者:必会?
吕元礼:这正是新加坡所追求的,也是做到了的,是新加坡治贪的重大特色——— 腐败的高发现率。据说,新加坡贪污犯被抓的概率高出菲律宾40倍。
记者:这需要一个非常严密、积极的举报系统。
吕元礼:在新加坡,公民反贪腐的意识非常强,任何人都可能是告密者,包括自己的朋友、同事以及生意伙伴,甚至自己最亲近的人。为了让公民积极举报,贪污调查局会通过各种策划向企业宣传反贪污的信息。贪污调查局还会通过媒体定期发布贪污案件的新闻,从而教育公众,让他们知道政府的立场。
记者:举报者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会不会担心被泄露身份?
吕元礼:在举报人中,大约1/3采用匿名举报的方式,政府不会强迫他们提供真实身份。其实,新加坡对举报者给予了最高级、最严密的法律保护,不会泄露举报者的身份。
记者:新加坡对于举报者有没有什么激励措施?
吕元礼:公务人员拒贿,将得到奖励,举报也会得到物质嘉奖。正因为如此,贪腐的高发现率让所有人不敢贪。这是新加坡治贪非常成功的经验。
记者:这种系统,很值得学习。在新加坡,反贪的机构是如何运作的?
吕元礼:新加坡的贪污调查局是新加坡反贪污的专门机构。这个机构直属总统与总理,拥有法律赋予的特别重大的权力,被人们称作“权比天大”。
新加坡实行的是议会共和制。总统为国家元首,总统委任议会多数党领袖为总理。总理在新加坡掌握实权。所以这个机构通常直属于总理,但是假如调查局发现政府中某个部长贪污受贿而总理不予调查的时候,总统会派人进行调查。
记者:这样的机构类似于香港的廉政公署。
吕元礼:是的。而且贪污调查局的行动非常高效。除非案情非常复杂,需要更长时间调查,否则,所有的贪污投诉必须在3个月内完成调查。
越临近退休越不敢贪
一旦因为贪腐而坐牢,辛辛苦苦存了一辈子的公积金,包括养老金就将全部丧失。
记者:新加坡怎么定义贪腐?
吕元礼:新加坡的贪腐、贿赂的定义非常宽泛,包括任何看得见的“有价值的物品”,也包括看不见的有价值的物品等。
记者:“任何”一词是不是新加坡对于受贿罪不设“起刑点”?
吕元礼:是的。没有国内所规定的5000元起刑点,接受或赠予1元都算受贿或行贿。2009年,曾经有一人为了免交交警的罚款,私下塞给交警20元钱,结果被交警举报,被判入狱3个星期。在新加坡,就算给予执法人员一包价值5角钱的咖啡粉,也可能被视为行贿而被判刑。入狱不仅意味着你要坐多久的牢,而在于你今后的养老金、公积金、工作都将丧失,这是一个很大的惩罚。
记者:治贪的惩罚与养老金挂钩?
吕元礼:是,这个打击是很大的。按照新加坡的说法,公职人员有时候被人请喝一杯咖啡就有可能坐牢,一旦坐牢一天,就会失去所有养老金。养老金是公积金中的重要部分,是很大一笔钱。如果一个人一生工作30年,那么到他退休的时候,他的公积金将有120多万元,加上累计的利息,数量会更多。所以,如果被发现行贿受贿,将面临身败名裂、倾家荡产的危险。
记者:国内曾经有“59岁现象”,也就是59岁时,在距离自己退休仅有1年的时间里,官员借着自己的权力做最后的“大捞特捞”。
吕元礼:这种现象在新加坡不常见,因为这样很不划算。由于实行公积金制度,公职人员越是接近退休年龄,公积金户头的存款也就越多。而一旦因为贪腐而坐牢,哪怕1天,辛辛苦苦存了一辈子的公积金,包括养老金就将全部丧失。所以,在新加坡,越是临近退休年龄的公职人员,越是不敢贪。
记者:在我们国内,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生活水平好了,受贿5000元都已经是不怎么重要的腐败了,甚至提出应该将受贿的起刑点提高至1万元,小的腐败,政府已经没有精力去治理了,应该将精力投入到“打老虎”上去。
吕元礼:其实,我理解新加坡的理念。只有从小处管住了,人们才不会犯更大的错误。生活中,我们其实很少送几千元钱给别人,但是发现送小钱有用,送着送着,我们就会形成一种习惯,办大事的时候就要送大钱。如此下去,贪腐之风将难以遏止。
记者:有道理。
吕元礼:而且在新加坡还规定,任何人所拥有的财产或其在某财产里占有的利益,与该人已知的收入来源不相符,又不能向法院作出合理的解释时,即被视为贪腐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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