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15日 07:30 来源:东方早报
温州限价房被指变身“官员房”
温州首个限价商品房项目——苍南县“龙港限价商品房”自2009年开建后,如今已进入竣工交付阶段。
850套中686套售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 部分乡镇积分分房遭质疑
早报记者 葛熔金 特约记者 蓝莹
温州首个限价商品房项目——苍南县“龙港限价商品房”自2009年开建后,如今已进入竣工交付阶段,但温州某论坛近日却出现“苍南365套安居房被乡镇领导瓜分”的帖子。
与开建时的报道相比,“龙港限价商品房”针对的销售人群也悄然转变。开建时,当地曾报道称“项目初定将面向该县干部职工及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但早报记者了解到,该项目共850套房源,除了164套拆迁安置房、教师房、人才房,如今其余的686套将售给2004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368套给乡镇、318套给县机关单位。
八成房源售给公务人员
“龙港限价商品房”位于苍南县经济发达的龙港镇新兰村,由2栋小高层、9栋高层组成,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80%,120平方米的占20%。
5月下旬起,温州论坛上陆续出现“苍南县365套安居房被乡镇领导瓜分”等帖子,称“乡镇领导将限价房当福利房分给自己,分房不考虑他人住房困难,职务越高越容易拿房”,并以矾山镇为例称,其分配评分表的12个名额中,一半以上是镇长、副书记、人大副主席、副镇长、纪委书记等。
早报记者了解到,除了拆迁安置房50套、教师房64套、人才房50套,其余686套将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销售。4月下旬,该县下发购房指标通知书,要求40天内上报分配对象资料。
有违温州市相关规定
苍南县规定,购买本期限价房需具备以下6个条件: 2004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等;有苍南县常住户口;申请购买以家庭为单位,未婚申购者满35岁;未享受房改优惠政策、建房(包括共有住房、安居房、集资联建房、经济适用房),有租公房须退租;未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建立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今年3月,温州出台《温州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对比温州市的《办法》,早报记者发现,苍南的6条规定中增加了“2004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等”、“未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已建立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等内容。
“这个项目的建设和县里明确销售意见在前,市里《办法》出台在后。以后的限价房,我们会按市里的《办法》执行。”该县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缪克选说,他们是按2010年2月县里“关于县第四期安居工程住房(龙港限价房)销售意见”执行的。该意见第1条为“2004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等”,因为前三期安居工程的1250套远不能满足机关干部职工的要求。
“积分分房”被指不公
网帖还提到“矾山镇采用积分排序法分房:依这种积分法,1名普通干部职工工作5年后,增加1年计0.2分,10年才2分。而1名正科级领导,除了工龄分还有职务分,工作1个月就加0.3分,一年3.6分,相当于普通干部职工的18年” 。有网友评价:这未把住房困难程度考虑在内,结果就是有资格拿房的人大部分是职位较高的领导干部。据预测,今年该县约有6500人符合购买本期限价房的条件,而除了拆迁安置房、教师房、人才房,只剩686套,接近10:1。
“各乡镇具体的推选标准由乡镇决定,难免有个别乡镇设置不合理。”缪克选说,目前各乡镇还没有将名额上报,具体情况不清楚,“从信访情况看,确有个别人反映乡镇的方案不公平、不科学。”为此,该县已由组织部、纪委、县府办、房改办等组成指导组,下乡镇调查、指导工作,如查实,将责令整改,重新制订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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