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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山东土法炼油作坊屡禁不止 监管部门不作为

2011年06月21日 10:14 来源:《财经》杂志

  土法炼油作坊屡禁不止,而今反呈全面铺开态势,除了投入与收益的利益诱惑、油品需求旺盛的市场环境,还在于当地村民苦无产业支撑,监管部门不作为

  刺鼻的气味从田间飘出。

  这是太行山东麓以化工为标志产业的元氏县,位于石家庄市南行30公里。不为路人所知的是,数以百计的废塑料土炼油作坊,就埋隐于农田间。

  这些作坊从生产简陋的炼油炉设备,到收购废塑料提炼低质混合油,再销售给小加油站,已在当地形成一条土法炼油的完整产业链。

  以废塑料和废旧轮胎为原材料的土法炼油,因投资少,每台设备平均造价3万元左右;产出快,一个月即可收入万元,而成为中国许多农民发家致富的速成“产业”。但其生产过程却给环境带来强致癌物二恶英等污染物,生产的劣质油可能造成汽车的机器损伤,同时干扰成品油市场。

  土法炼油作坊屡禁不止,而今反呈全面铺开态势,除了投入与收益的利益诱惑、油品需求旺盛的市场环境,还在于当地村民苦无产业支撑,监管部门不作为。

  “二恶英之乡”

  元氏县苏村乡无极山下,一个新建的废塑料炼油作坊隐伏在田间。

  这个作坊离最近的村子只有400米,处于地势凹陷处,且距公路较远,十分隐蔽,是搭炼油炉的“理想之选”。若在冬天,季风直吹向村子,二恶英等剧毒气体也将随风飘散于村头村尾。

  作坊里只有两台炼油炉。废塑料从炼油炉顶部靠人工加入,封闭进料口后,炉底以煤加热;电机则带动搅拌装置,将炉内塑料搅成碎片,使之熔融充分,锅炉上方有钢管导出生成的气体,将之冷却,产出混合油。

  作坊外的地上堆满了白色废塑料,这些塑料已被粉碎为10厘米左右的碎片,几个妇女在废塑料堆中清除杂物。一座帐篷正在搭建,作坊需要日夜看守,以防发生偷油偷料情况。

  运行十天后,这个小作坊已经售出8桶油,每桶880元。

  当地这些利用废塑料炼油的作坊,因其粗糙简单和无证经营被缀以“土”字。按照规定,炼油项目需进行环保评估、安全评估、消防报建,申请并通过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测、验收,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后,才能进行生产,同时,还需按国家规定纳税。

  但当地所有作坊均无履行上述手续,也无合法生产证件,更提不上缴纳税款。与法律漏洞相伴的,则是严重的污染甚至安全问题。

  炼油炉的烟囱冒出阵阵黑烟,其中包括塑料品熔融时产生的剧毒物质二恶英、煤燃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硫,以及燃烧不充分产生的粉尘。

  长期吸入微量二恶英,可产生生殖和发育问题、损害免疫系统、干扰激素,甚至导致癌症。二氧化硫则是一种强刺激性气体,长期吸入可导致鼻黏膜受损,大量吸入甚至可能发生窒息。颗粒微小的粉尘吸入后,可能导致肺病,严重者可患肺气肿。

  不仅如此,炼油过程中如果温度控制不好,锅炉内压失控,还可能发生爆炸,近些年当地已发生多起爆炸事件。

  附近村民反映说,塑料垃圾运输经过村子时,气味酸臭;人人都知道这些作坊有污染,但不敢公开站出来反对,“谁也不愿意得罪人,怕惹麻烦”。

  苏阳乡纸屯村,是元氏县土炼油的始发地,土炼油规模亦为该县最大,是河北省土炼油污染“重灾区”。该村不分老少均投入土炼油,形成一条走出河北,涉足山东的完整产业链——有村民专为土炼油提供设备和技术支持,并输送到外村;有专门人员从山东等地收购废塑料;还有村民去外村收购粗产品混合油,或做燃料,或二次提炼出汽油、柴油;另有村民负责将这些柴油、汽油销往加油站,有的村民甚至曾手拎油桶,在路边招徕来往车辆。

  而山东,亦是土法炼油的一个集聚地,当地盛行的是在农民眼中“颇有技术含量”的废旧轮胎土炼油。

  山东滨州一位长年从事此业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废旧轮胎裂解炉与废塑料炼油炉类似,但规模更大,每个炉可装5吨至10吨轮胎,人工进料后密封,用煤加热,裂解过程中,黑烟滚滚,臭气冲天,产生大量二恶英和二氧化硫。油炼出后,炉内高温使冷却水瞬间蒸发,与炉内溢出的有害气体混合变成黄色水汽,其中富含二氧化硫和油气,方圆几里均可闻到。

  对于这类土炼油作坊的污染问题,地方政府并非不知情。实际上,禁止这类土法炼油的行动,已进行了十年之久,却一再重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状态。

  久禁不止背后

  早在1999年,废塑料炼油曾被作为消除白色污染的新技术大力推广。直到2002年,化工学界还有一些专业人士认为,通过催化裂化等方法生产汽(油)柴油,是为了消除白色污染,与深埋、焚烧、再生回收等多种方法相比,催化裂化是较为理想的方法。

  但2001年初,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与会专家认为大多数从事废塑料炼油的企业是小作坊式生产,正式加工前没有杂质去除等工艺,由此直接生产的油品质量无法保证。这些企业大多数也没有生产工艺中产生的废水和裂解残渣的处理工艺设施,二次污染极为严重。

  2001年5月11日,原国家经贸委等多个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利用废塑料生产汽油、柴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称该技术在中国只取得了实验室成果,工业化生产技术尚不成熟,“待技术成熟后,再推广应用”,确认了废塑料炼油不能用于工业生产的原则。

  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占峰告诉《财经》记者,废塑料炼油只能在密闭容器中发生,而小作坊规模不可能满足其环保要求。根据1996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土法炼油应责令关闭或停产。废旧轮胎炼油技术的情况也与之类似。

  2011年之前,元氏县也曾多次打击土炼油。元氏县安监局局长李国华称,由于这种小作坊遍地开花,且几乎全民参与,因此他们只有通过乡镇政府或环保局提供线索,调查时突然袭击,常常组织动用吊车铲车,还配合电力局断电,公安局压阵的方式。

  “公安局出动是必需的,不然压不住阵脚。”不过李国华说,效果仍不尽如人意。

  当地村民擅长“游击战”。纸屯村村民介绍,该村的废塑料炼油技术系前几年自南边的邢台市蔓延而来,当时是在遇到严查的情况下,自邢台转移至临近的元氏县内,取缔令到达本地后,一直是今日关门、明天悄悄复工的状态。

  事实上,废塑料炼油在当地,已经成为无解的难题。因为土法炼油不需要成立公司和办理任何手续,不需要做环保评估,设备简陋,合伙者找个低洼地方搭个简易厂房,就可挖坑建炉,因此形成了规模小、构造简单、零星分布、非常隐蔽的态势。

  中国轮胎翻修与循环利用协会执行副会长庞澍华说,废轮胎土炼油还具有很强的原料价格承受能力,无害化加工利用的胶粉行业和规范的再生胶企业无法与之竞争。具备环保、安全和消防要求的处理废旧轮胎的规范工厂,由于设备及原料价格高,成本与产品价格倒挂,收支逆差无法正常运行,同时还需与土法炼油作坊争购废轮胎,更形成收购原料困难局面。

  一家日处理30吨-50吨废旧轮胎的处理厂,完成手续和设备建设,需要上千万元投资。而小作坊的设备成本只需三四万元。

  据前述山东滨州业内人士介绍,废轮胎大量流向土炼油。2008年,连以前无人问津的废轿车轮胎也卖到每吨1300元-1400元,废斜交胎面则卖到每吨2200元以上。

  土法炼制的柴油每吨原料成本在2000元左右,加上人工费也不会超过3000元。而目前柴油市价在7000元左右,这样每吨柴油纯利润至少有4000元。

  从检测角度而言,县级环保部门也不具备二恶英检测能力,因此很难评估其污染数据,这也是当地人都知道污染严重,但相关部门拿不出检测报告和数理分析的主要原因。

  废塑料炼油难题不仅在于监管。同样为这种土炼油头疼的石家庄市赵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张林毅表示,土炼油很难根除,除因市场需求和检测水平受限之外,还在于当地村民除了农田劳作和去外地打工,找不到合适的劳动途径,当地也缺乏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支撑。

  在赵县,农业素以赵州雪花梨闻名,但梨的种植投入大,市场波动大,村民惮于风险,不敢经营。而当地民营企业大多外迁,村里年轻人多出去务工。经济压力使得留在家乡的人将目光投向挣钱快、投资少的土炼油。

  元氏县亦然,该县地势为平原和山区相间,农业以小麦为主要种植作物,一些农民也养殖奶牛,但种植业和养殖业都未能形成规模,获利微薄。农业之外,元氏县以化工和煤炭运销为优势产业。其龙头化工企业河北诚信公司是国内最大的氰化物及其衍生物生产基地,亦为元氏县利税大户,然而其污染土地问题也被屡屡报道。而且,这些化工企业的就业吸纳能力并不大。

  元氏县也是运输大县,形成了晋煤东运、果蛋南运、肉面北运的运输市场,近些年则以煤炭运销为主。但煤炭运销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加上跑运输需要较大投入,地方农民难以承担最初购车时的一次性投入。许多村民于是另谋他路,瞄向了土法炼油。

  土法炼油作坊风行于多省乡间,对于业主而言,其风险仅在于,一旦被举报,设备可能被拉走,或者捣毁。监管部门亦少有他法。

  国家发改委、原国家环保总局于2006年联发的《关于开展废旧轮胎土法炼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称,随着石油价格的不断升高并持续处于高位,利用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的现象有蔓延之势。

  环保部副部长李干杰在6月初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也表示,“农村的污染排放已经占到了全国的‘半壁江山’。”

  现实情况是,这些已被有毒气体笼罩的乡村重复走上了只顾短期利益、牺牲长期利益的中国式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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