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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文交所新规则下月施行 定价申购变竞价申购

2011年06月24日 13:49 来源:天津网-天津日报

  日前,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发布公告:为了维护市场健康平稳运行,保护广大投资人合法权益,文交所公布修订后的《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暂行规则》,新修订的内容包括艺术品份额申购方式、艺术品份额价格涨跌幅、增加特殊处理制度、取消不定期份额和完善艺术品期满交割制度五个方面,修订后的新规则将从7月1日起施行。

  修订五项规则

  定价申购变竞价

  据了解,新修订的内容包括:一是艺术品份额申购方式由定价申购调整为竞价申购,投资人申购艺术品份额时,在一定的价格区间内自由报价,按照一定的申购定额量定量申购,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中签。二是艺术品份额交易上市首日连续竞价申报价格限制范围由开盘价的20%至180%调整为开盘价的80%至120%,艺术品份额交易非上市首日日价格涨跌幅比例由10%调整为5%。三是对连续20个交易日内累计6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达到日价格涨幅限制且当日收盘价较T-20(T为交易日)日收盘价涨跌幅达到或超过30%的艺术品份额进行期限为20个交易日的特殊处理,并实施以下措施:日价格涨跌幅比例为1%;若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均达到特殊处理后的日价格涨幅限制或者出现连续3个交易日日收盘价均达到特殊处理后的日价格跌幅限制,于下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该所可以实施特别停牌;投资人当日买进的艺术品份额须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四是取消不定期份额,在该所交易的艺术品份额全部调整为定期份额。

  此外,文交所还完善了艺术品期满交割制度,艺术品份额交易期限届满后实施停牌,以竞价方式交割退市,首次竞价底价为该艺术品份额历史交易最高市值与最低市值的平均值。竞价成功的,该艺术品份额正常退市,办理交割手续。竞价失败的,于竞价失败后第20个交易日以首次竞价底价的90%为底价进行再次竞价。再次竞价失败的,于竞价失败后第20个交易日以首次竞价底价的80%为底价进行第三次竞价。第三次竞价失败的,于下一个交易日复牌,复牌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开盘价为第三次竞价的底价。复牌的艺术品份额交易期限为一年,交易期限届满后再次停牌竞价,竞价底价为该艺术品份额的发售总价,若此次停牌时市值小于发售总价,则以此次停牌时市值作为竞价底价。此次竞价失败的艺术品份额停牌两年后复牌,复牌的艺术品份额交易开盘价为之前停牌时价格,交易期限另行确定。

  防控风险

  规范交易

  “天津文交所自成立以来,受到媒体广泛关注,我们对每一家媒体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一些好的方法,已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交易所认真研究。”在日前闭幕的第五届融洽会期间,本市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制度建设、规范运营、政府监管、风险防范以及产品遴选等方面,我们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的研究,并责成交易所针对媒体提出的问题,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认真研究加强改进工作,并希望文交所将来能够在依法的基础上合规运营,防范市场风险、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并请媒体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当被问及如何确保天津金融业快速健康发展时,该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既要大胆创新,也要谨慎监管,防止在创新过程中出现各种风险。在新阶段我们会推出更加完善的文化艺术品上市交易,使市场尽可能达到需求和供给平衡。只有这样,市场才能更加稳健地发展,通过防控风险,给整个金融界创造一个规范的模式,其他地区也可以从天津以往走过的路中,学到一些经验。”

  见习记者 李家宇 本报记者 孟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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