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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土地出让收入10%用于保障房

2011年06月24日 13:33 来源:南方日报

  继以“竞配建”的方式在住宅项目搭建保障房后,在土地出让市场上,一项针对保障房建设资金筹集的新规近日再度出台。

  财政部、住建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通知中对于各地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分配作出明确要求,规定“各地按照当年实际缴入国库的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相关规定项目后,严格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资金,统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面对两部委的新规,有分析人士认为,直接在地方土地出让收入的蛋糕中划出10%的比例作为专用资金,对现时仍处于资金无处着落的大规模保障房建设而言更为切实可行。

  按照财政部公布的报告,去年全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29109.94亿元,而安排支出总额为26975.79亿元,其中包括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为13395.6亿元,用于城市建设的支出为7531.67亿元。而用于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仅为463.62亿元。按照这样计算,去年全国保障性支出土地总收入的比例仅为1.59%。即使按净收入计算,保障房支出占土地出让纯收入的比例也仅为5.67%。这可以看出,就算在官方的统计数据中,每年地方政府投入到保障房的资金在巨额的土地收入面前也仅是凤毛麟角。

  事实上,即使是各地土地出让的净收益情况仍是属于“非透明”,相关的数据政府极少对外公布。而业内普遍认为,除去征地、拆迁、补偿、税费等成本外,土地出让的净收益一般在40%以上。即使按土地收益来分配保障房建设资金比例再次被确定,但却仍然面临着“执行难”的困境。有分析人士告诉记者,其中最大的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土地出让资金统计的不透明,难以从真正意义上根据当年的土地净收益对各地形成一个合理的保障房建设投入资金的量化指标。    南方日报记者 蒋劲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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