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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不认可乳品标准倒退

2011年06月27日 06:46 来源:北京青年报

  乳品标准专家组成员出面解释 不认可“标准倒退”———

  本报讯 记者从农业部获悉,为进一步鼓励科学饲养奶牛,农业部正在着手制定生乳分级标准,引导乳品加工企业合理使用不同等级的生乳生产差异化乳品。前天,农业部、卫生部网站上同时刊登了“专家解读生乳安全标准制定过程和有关指标”的文章,以回应“生乳标准倒退”说。按照专家的解读,我国目前执行的生乳收购标准比以前“更加严格了”。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组长王竹天研究员和乳品安全标准工作专家组成员、教授级高工孟瑾就生乳安全标准制定过程和菌落总数指标、蛋白质含量指标等情况进行了解读。

  孟瑾解释,据农业部门调查,我国生乳蛋白质含量范围在2.8%至3.2%之间,平均值为2.95%。生乳标准中蛋白质含量指标是生乳收购的最低要求,乳品企业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收购牛乳,将不同蛋白质含量的生乳用于不同类型乳制品产品的生产,其产品必须达到相应乳制品产品国家标准中蛋白质含量规定后方可出厂上市销售,例如巴氏杀菌乳、灭菌乳等标准中规定蛋白质含量都不得低于2.9克/100克。

  孟瑾解释,生乳中设置菌落总数指标主要是为了反映奶牛健康状况、牧场卫生状况和冷链运输质量控制情况。1986年,农业部门制定的《生鲜乳收购标准》将生乳中菌落总数分为四个等级,Ⅰ级低于50万CFU(菌落形成单位)/毫升,Ⅱ级低于100万CFU/毫升,Ⅲ级低于200万CFU/毫升,Ⅳ级低于400万CFU/毫升,按照该标准,菌落总数小于等于400万CFU/毫升的生乳都符合收购要求。新公布的生乳标准在总结该收购标准实施多年经验的基础上,将生乳中菌落总数指标从400万CFU/毫升调整为200万CFU/毫升,提高了生乳门槛,应该说是要求更加严格了。

  孟瑾表示,随着奶牛养殖业的发展和养殖水平的提高,生乳菌落总数会逐步降低。国家鼓励企业在生乳收购中设置菌落总数分级收购标准,引导奶农标准化规模养殖,不断提高生乳质量,将根据产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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