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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个税草案 免征额维持3000元不变

2011年06月28日 23:47 来源:生活新报

  月入4500元个税少缴205元

  个税二审草案免征额维持3000元第一级税率降到3%降低中高档工薪所得税率的建议未被采纳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微调后,提交昨日开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再次审议。据悉,个税修正案草案二审稿仅修改了一处,即以一审稿为基础,将税率表中的最低一级税率由5%调低至3%。而争议很大的工薪所得免征额,依然维持由2000元/月提高至3000元/月的原方案,众多专家提出的降低中高档工薪所得税率的建议也未被采纳。

  “人数多不是就一定会采纳”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由6月15日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讨论提出,并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继续审议。目前也不排除在最后阶段全国人大对二审稿作进一步修改的可能。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拟定,经2011年3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于4月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20日-22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一审未能通过。

  4月25日-5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近8.3万名网民提出的23.7万多条意见,另有公众来信181封。

  在这些意见中,对个税修正案草案将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持赞成的人数占15%,要求修改的人数占48%;对草案中将工薪所得的适用税率由九级减少为七级,提交意见的公众中,赞成的占36%,要求修改的占33%,反对的占29%,其他意见占2%。

  全国人大官员表示,对社会公众的意见会整理分类后,提供给委员长会议和常委会会议讨论、审议作参考,“但不是说提出修改的人数多,就一定会采纳。”

  国务院法制办官员说,个税修正案草案经全国人大一审后,如何修改草案,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财政部直接讨论和沟通。作为拟定个税修正案草案的主要部门,财政部坚持免征额最多提高至3000元/月,反对再次提高。

  不排除“三审”可能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出现过一审通过或二审即获通过的情况。据悉,财政部希望本次个税修正的法律程序也能尽快完成。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官员表示,本次个税修正进入三审程序“不是没有可能”。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草案需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全国人大办公厅官员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有172名委员。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实际参会的委员人数多在155名-160名区间。

  一位全国人大前官员告诉记者,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的表决是“绝对多数”,也就是不管委员是否到会,必须超过86名同意才能通过。一般的法律草案“相对多数”就可通过,也就是实际参会的常委会委员过半数同意就可以通过。这位前官员表示,个人所得税法在财税法中比较重要,但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只能算是第二个层次,因此,“本次个税修正案草案表决,应该是‘相对多数’同意就可以通过。”

  生活新报 综合

  算账

  较原方案省税不超过30元

  与前一个方案相比,新的方案仅改了一处。即起征点不变,还是3000元,同时,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这部分税率由5%调整至3%。对于老百姓而言,新的方案与前一个方案相比,有何不同?

  计算后发现:

  1、扣除三险一金后收入在4500元以下者,该交的税比一审稿少了0-30元不等;45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较前一个方案减少了30元;2、较当前纳税额,最高减税额由一审草案的350元上升至380元;3、增减税临界点由原来的1.9万元上升至1.96万元。当然,新的方案也还只是草案,最终是否还会修改,还有变数。

  为何坚持不改3000元免征额?

  据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27日二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维持初审稿中将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不变,并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的第一级税率由5%降到3%。从二审草案中我们看到,政府在出台减税方案时仍然留有余地。那么,决策部门在制定二审草案时留有余地,坚持只调税率不调免征额的个中奥妙究竟在哪里呢?

  首先,可能导致税收收入的减少。有关部门的估算认为,单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这一项,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减收约100亿元(税负减少的纳税人减税约180亿元,税负增加的纳税人增税约80亿元);调整生产经营所得税率级距,减收约110亿元,合计全年约减少财政收入1200亿元。

  其次,可能会使纳税人范围的减少。有关部门的估算认为,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20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有些经济较不发达的地区甚至会出现无人纳税的情况。

  再次,担心最低收入的人没有得到实惠。有些观点认为,提高起征点,最低收入的人本来就不纳税,因此,无法惠及社会最底层的人。并且质疑那些支持提高起征点的人,究竟代表的是不是大多数中国人的利益。

  第四,觉得个人所得税不是收入分配的有力工具,因为,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太小了,应该通过商品税的改革来配合进行国民收入分配改革。

  第五种观点认为,考虑到三险一金,个税实际免征额最高为5798,因此,3000元的起征点已经足够覆盖生活费用的上涨了。

  专家认为,国民收入分配改革应该综合进行,税收只是其中的一个有力手段,1200亿元的个人所得税减税额已经是一个力度很大的减税。但还应该看到,2011年第一季度个人所得税征收2038亿元,同比增长了37%,2010年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为4837亿元,如果今年剩下的三个季度也保持这样的增长速度,那么2011的个税收入约为6626亿元,扣除减少的1200亿元,仍可以比2010年增长12%。

  对于纳税范围的减少,则是由于以前居民收入提高太慢,今后,如果居民收入能和GDP基本同步甚至超速,纳税人范围自然又会扩大了。因此,从长远、利民的角度看,决策部门对于“征税范围减小”的担心其实没有必要。

  官方回应

  为了兼顾“科学、民主”

  个税法草案二审稿中,记者注意到,面对之前存在较大争议的3000元起征点,并未提高。前不久中国人大网公布的逾23万条意见中,共有82536人对此发表意见,八成多意见不同意将3000元作为个税的起征点。

  对此,全国人大有关人士表示,全国人大网全文公布了个税法草案征求到的原始意见中,有很多民众建议修改起征点,这并不意味着起征点就肯定上调,因为还要考虑其他方面的因素。

  民意也要进行科学分析,能接受的当然要接受,接受不了的要作出说明。这也是实现“民主立法”与“科学立法”相接合,要在二者之间找到平衡点,不能完全是“民主立法”。

  另外,有专家表示,3000元的起征点是根据国家统计局2010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支出的数据测算出来的,有理有据,基本上解决了低收入人群不纳税的问题。

  微博(http://weibo.com)观点

  @潘石屹:我问一领导,为什么不能把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提得再高一些?如5000元。他说,重要的是培养中国人的纳税意识。

  @转烛:在85%公众不赞成个税3000元免征额的数据面前,个税法修正案二审草案仍维持3000元免征额不变,看来还是主要听取了个税专家的意见。

  @长馒头:在地区收入不均、贫富分化的情况下,个税起征点调到多少都会有人感到不满,这是一;第二,征收群体是中低工薪阶层,而高收入人群,很容易逃避,这就导致实质的不公,也是争议的最大根源。

  @杨华云:全国人大公布个税草案征求意见的情况,果然网络媒体差不多都选择了起征点做标题,在官方不推进综合和分类改革,公众只能期待提高起征点的普遍心态下,再加上中等以上收入阶层和媒体的共同推动,个税改革逐渐走入死胡同,只能期待下一次修改不要再玩这种起征点的游戏了。

  @郑渊洁:我建议降低个税起征点,同时大幅降低税率,如工资收入一千元至五千元缴纳1%以下的个税,甚至千分之一。这样做的好处是低收入者有了连续纳税记录,今后在子女异地高考等事项上能够出具连续纳税证明,使得孩子享有公平教育。我的体会是交了税就会特别关注税款去向,如三公。关注的人越多,改变的可能越大。

  生活新报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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