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29日 13:04 来源:法制日报
在土地征收、矿业权审批过程中,稍微不慎就会引发甚至激化矛盾,不但影响经济发展而且有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为破解这一难题,国土资源部今天提出,在复议过程当中,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不当的行政行为要一律予以纠正。
全国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会议6月28日在南京结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会上表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承受着比以往更大的压力,更重的责任。他说,国土资源部将建立土地批供用普查,改进执法监督方式。
甘藏春说,要推进监管的常态化、制度化,实现对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的监督。同时要构建国土资源“一张图”核心数据,整合各类信息,形成基础数据的支撑体系,全面掌握全国国土资源以及开发利用情况,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提高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针对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甘藏春提出,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国土资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一点裁量权没有,完全是标准动作是不可能的,我们一定要有一个基准制度,比如说罚款,要制定幅度标准,在一定的幅度内自由裁量。”
“同时还要严格行政问责,对有禁不止等违法行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甘藏春说。
他还强调必须提高违法案件查处的透明度,查处过程要公开透明,对重大案件要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过程和结果。(记者 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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