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30日 15:31 来源:北京商报
淘宝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因被武汉国税局征税430多万元,一时间成为外界关注的热点并引发大争论。昨日记者采访发现,一方认为纳税是企业的责任,网店纳税是大势所趋;一方则表示过早征税无异“杀鸡取卵”。不过,更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是一场让事件关联方都获益的炒作。
网店征税实现破冰
武汉市国税局近日开出国内个人网店第一张税单。武汉市国税局根据掌握的淘宝网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的销售数据等情况,向其征收2010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滞纳金共计430.79万元。
武汉市国税局表示,虽然我国尚未出台对网商征税的具体办法,但凡在中国境内发生的交易都应该纳税。同时,武汉税务部门已经约谈该市另外4家淘宝金皇冠网店,要求补税;对达到皇冠级别的网店下达办理税务登记和申报的通知,纳入征管范围;对皇冠级别以下网店暂不征税,但要进行监管。
昨日记者试图联系“我的百分之一”网店店主,但出现税单事件后其联系方式已经隐去,该网店店主已经拒绝向外界谈论此事。个人网店的交易平台——淘宝方面也拒绝评论此事。
不排除借“税收”炒作
一位电子商务资深人士则认为,这场网店税单事件可能背后有推手。在其看来,这家“我的百分之一”因纳税事件其知名度和点击率得到迅猛提升,这比正面的形象宣传投入产出比要高得多。作为网店赖以生存的平台——淘宝网也从侧面树立了培育明星企业的形象,淡化其被外界所诟病的售假问题。此外,430万元税收款,还可以侧面反映出政府部门在税收方面对众多网店的支持,一举三得。
“切莫让430万元的税收款,变成事件关联方炒作的对象。”上述电子商务行业人士强调。
记者调查发现,这家“我的百分之一”网店已与IDG敲定近千万美元的融资,预计年内可以注入资金。而按照中小网商的成长模式,其获得融资后会毫不吝啬地大手笔烧钱投放广告,以快速发力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
期待差异化税收制度
无论首张税单是否炒作,不过,这一事件引起了业界正反两大阵营的争论。
2010年7月1日我国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当时业界曾猜测这是网店征税的前奏。一年后,当国内首张税单被开出,更多人意识到,网店征税时代真的来了。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多数淘宝卖家表示,企业做大后向国家纳税是很正常的事情,网店收税的大环境是无法改变的。不过,税务部门如何界定税收标准是淘宝卖家们更为关注的。“向网店收税应该有具体的界限,如果按照实体店的标准收税,估计会让一大批网店关掉。”一位淘宝卖家向记者表示。
北京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林亚表示,网店做到一定规模后要追求品牌形象、承担社会责任,依法纳税是成长起来的个人网店应尽的义务,也可以让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人网店与B2C企业处在同样的竞争环境下。同时,其建议政府部门应根据网店的成交订单数、销售额、利润等经验指标,实施“差异化”税收政策,也可根据不同细分行业进行征税。
另一方阵营则认为,网店征税时机并不成熟。一位淘宝双皇冠级别店主表示,现在不少网店店主是创业期,如果征税过早,在一定程度会影响网购行业的发展,无异杀鸡取卵。湖北经济学院电商专家毛志斌表示,管理部门对征收对象、征收税种、征收比例、征收时机还应多听取各方意见。就目前武汉市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来看,尚不具备征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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