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6月30日 09:54 来源:北京商报
商报讯 (记者 李子君)昨日,北京市人保局发布了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规定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10.5%,最高不得超出15.5%,最低不得低于5%。其中上线和基准线均比去年降低了0.5个百分点,下线则提高了2个百分点。市人保局相关负责人坦言,工资增长下线相对过去有所上调,主要是考虑在今年通胀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让员工工资的购买能力保持不变。
“企业工资增长下线是5%,意味着员工工资增长率不能低于这个数字。”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下线为3%,2009年由于金融危机没有对外发布,2010年为3%,之前几年均为零或负增长,上调工资增长下线缘于今年通胀的压力,此举旨在让职工到手工资购买能力不变,并且不会因为物价上涨而无法买到与过去同等价值的商品。
这位负责人指出,目前收入分配权利属于各企业,社保部门制定的工资指导线只是建议,并不是强迫企业按照这个数字给员工涨工资,各类企业应当以工资指导线为重要依据,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
尽管各地最低工资和工资指导线一直迈着小碎步在向上增长,但伴随着CPI的持续走高,工资上涨的幅度却很难跑赢CPI。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北京今年5月CPI同比上涨5.5%。对此,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群义认为,收入与物价是相互作用的,工资固然一直在增长,但上涨的比例很有可能被持续走高的物价冲掉,在CPI涨幅高于货币工资涨幅时,企业职工实际购买能力将会有所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各类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时,应当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对工资水平低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及本企业平均工资、或两年未增资及工资增长缓慢的上述岗位人员,要予以倾斜,其工资增幅应当高于本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和管理层工资不得增长。
“个别企业管理层人员收入较高、一线员工工资涨幅较慢的情况比较普遍,这反映了薪酬管理体系尚不健全的现状。”孙群义表示,未来应加大收入分配的调控力度,保障企业职工对企业内部收入分配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做到公开透明,防止“富领导、穷员工”的情况出现。
2011/6/30/ 星期四
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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