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2日 11:53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交易
按车型、年限和排量收取,买卖双方各付一半
本报讯(记者 符樱 通讯员 沈嘉)使用了两年的1.6升排量小轿车,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为300元/辆。昨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即日起执行。
省物价部门介绍,二手车交易收费标准,根据车型的不同(小轿车、客车、火车、特种车、农用车、摩托车等6大类车)及使用年限差异、排量大小不同等来制定,比如,排量1.3L(含)及以下的轿车,使用8年以上、3年至8年和3年以下的交易服务费,分别为每辆100元、150元和200元。省内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可根据当地实际,上下浮动20%收费。
物价部门表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收取交易服务费后,应为交易双方提供二手车车辆基本信息;合同登记验证;车辆违章、年检、交易等信息查询;办理保险、产权转移、纳税等服务窗口;办理交易结算并出具统一发票等服务。
此外,二手车交易价格由买卖双方商定,评估机构接受委托进行价格评估时,可收取评估费。
上述两项费用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各承担50%,具体标准可登陆省物价局官网查询。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