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12日 05:13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顾客买房遭遇限购售楼小姐竟劝顾客“假离婚”
本报讯 (通讯员 吕果 实习生 吴雪丽 记者 马辉)顾客交钱后才知,自己属于限购对象。售楼小姐为了不退钱,竟让顾客通过假离婚买房。
张春兰妹妹2008年在汉买了房子,房主写的是张春兰的名字。今年6月,张春兰又看中“麒麟社”一套房产,当场交了1万认筹款,按售楼部规定,签购房合同时,1万元认筹金可抵5万元房款,若购房不成功,认筹金随时可退。
后来,张春兰得知,自己属于限购第二套房的对象,就向售楼小姐咨询相关政策,售楼小姐并没说不能购房。张春兰就又交了5万元购房预付款。等到签正式合同时,售楼小姐才说,张春兰没购房资格,并告诉张春兰可通过假离婚买房。张春兰当场拒绝弄虚作假,并要商家退6万元钱。开发商却只愿退认筹款。
东湖开发区庙山工商所人员核实投诉后,进行了调解,售楼部日前才同意退顾客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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