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0日 13:02 来源:深圳晚报
深圳晚报记者张伟嘉报道 昨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深圳市“瘦肉精”专项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我市将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方案》,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肉品专项整治行动,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肉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依法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使用含“瘦肉精”或来源不明肉品的违法行为。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使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经查实,即责令企业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
同时,有关部门将深入开展“瘦肉精”源头整治。其中药监部门将加强对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等可能作为“瘦肉精”的人用药品流通的监管,严格实施处方药管理制度,防止从药用渠道流失;农业部门将强化养殖场(户)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对于市场上违法销售“瘦肉精”的行为,公安部门将根据相关部门提供和掌握的线索,对非法生产经营“瘦肉精”犯罪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此外,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的活畜,如发现含“瘦肉精”,农业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督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实施无害化处理;并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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