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7月26日 17:29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
百余年来,美国根据农业发展需要不断调整扶植措施,从而使农业获得了影响全球稳定的战略地位。正在经历“三农问题”考验的中国,制定农业战略更需卓识远见
王秦
无论是否情愿,中国已成为美国粮食的第一大进口国。美国农业部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进口了175亿美元的美国农产品,占美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5.1%。
“粮食安全”的担忧再起,“粮食战争”的警告日盛。尽管有着操纵粮价、低价倾销等种种争议,但人们却不得不叹服美国农业的强大。如今,世界上接近一半的小麦、三分之一以上的大豆、四分之一的牛肉、五分之一的玉米,以及牛奶、鸡蛋等主要农副产品,均来自于美国。而“朝核问题”与美国为首的国际“粮食援助”之间不断碰撞出来的新闻,更让人感到美国“粮食武器”的威力。
上世纪70年代,美国国务卿基辛格即断言,“如果控制了石油,就控制了全世界;如果控制了粮食,就控制了全人类”。美国在强大农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粮食帝国”,并非仅仅得益于丰饶的土壤与适宜的气候,更与其百余年来持之以恒的农业发展与扶持战略密切相关。这在粮价高企的今天,更显作用重大。
“美国可能是世界上惟一一个制定了全球性粮食、能源战略,并有能力实施全球战略的国家。”曾在美国历时一年考察其农业发展的人民大学教授周立表示,研究其农业战略对于正在经受“三农问题”困扰的中国裨益良多。
以农立国
“农业是制造业和商业的基础”,这是美国农业部在1862年成立时在其部徽上镌刻的文字。
这一部门成立之时,美国农业生产状况与今日之中国有些类似——全国超过五分之三的工作人口都是农民,农业的机械化水平也不高。批准成立这一部门的美国总统林肯,充分认识到农业对于国家的重要性,他将农业部称为“人民之部”,并一连签署了三部支持农业发展的法案。
其中,《宅地法》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土地立法。该法案规定,所有提出申请后连续5年在所申请的土地上耕种的美国公民,只需缴纳10美元手续费,就可以免费获得160英亩土地。
美国政府对农民的“慷慨”,基于美国在建国之初即树立的“以农立国”思想。本杰明•富兰克林坚决倡导美国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以农业为主,甚至为此限制发展制造业与贸易。他认为,“农业是国家财富的真正来源,是一个国家获取财富的唯一诚实的方式。”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美国政府始终对农业采取扶持的态度,并根据农业不同时期的需要调整政策。《宅地法》的出台,正是为了解决农民无力支付土地价款的问题。该法案为美国家庭农场制度奠定了基础,并为此后的机械化耕作创造了最基本的条件。
二十世纪初,美国农业进入了机械化时期,发展农业所需资金急剧增加,农民在贷款上遇到困难。191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联邦农业贷款法”,规定降低农业贷款的利息率,为农业发展解除了后顾之忧。1930年到1944年间,美国经济活动总人口中,农业占比下降到19%,农业生产力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再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刺激,农业从深度到广度都有了质的飞跃。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美国的农业、畜牧业已经实现了全面现代化。由于农业机械的大型化和各种专业化农业机具的增加和改进,农业劳动力占经济活动总人口的比例在1970年大幅下降到3.7%。到二十世纪最后几年,这一指标已降为2%左右。而每个农业劳动力供养的人口则从1950年的15个人,增长到130人。
大萧条遗产
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无疑是美国历史上最为黑色的记忆之一——银行倒闭,企业关门,农业同样遭到重创。农场主为了维持农产品的价格,用小麦和玉米代用作燃料,把牛奶倒进密西西比河,这条河一时之间变成“银河”。但这也为美国农业政策最为重要的两项制度铸就了契机。
在这场危机之中,除了黑人劳工之外,没有人比农场主在大危机中遭受的打击更大。农场主在1932年实现的净收入比1929年少了1/3;农产品的价格跌落了50%。农业区的暴力事件骤起。在大危机中上台的美国总统罗斯福表示:“农场主是必须加以扶持的人。”他随即签署了《1933年农业调整法》。五年之后,美国又出台了《1938年农业调整法》。
两部《农业调整法》确立了一种“低吸高抛”的粮食收购与储备制度。政府支持农产品信贷公司向农场主发放农作物抵押贷款,同时要求农场主服从政府下达的农作物生产计划,并把农场主每年按计划生产的粮食的多余部分以仓储的形式储存下来。当粮食丰收、市场价格下跌时,农场主可以选择归还政府已经抵押的粮食,以免亏本;而如果市场价格超过贷款时的价格,农民就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粮食获利,归还政府贷款和利息。这实质上是政府变相收购多余粮食,以维持粮食价格,避免“谷贱伤农”。
有学者指出,这一制度类似于我国西汉时期的“常平仓”制度,而该法案的主要起草者、时任农业部长的华莱士也承认,他受到了“孔子及其学派的经济原理”的影响。
农业补贴制度也由此肇始。此后,由《农业调整法》中对播种面积方面的补贴,美国又发展出保护土壤补贴、休耕补贴、自然灾害补贴等数量繁多的补贴。田纳西大学农业政策分析中心的数据显示,美国对商品化农产品的补贴,1998年以后,一直稳定在每年200亿美元的规模上。2002年颁布的美国新农业法案规定,从2007年到2012年,美国联邦政府用于农业的补贴将达2900亿美元。
大量的农业补贴,直接推低了美国农产品的生产成本,这在大大促进了美国农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产品过剩等问题。随后,美国又进一步出台政策以扩大内需,同时大力扩大农产品的外销,开拓海外市场。2010年,美国农产品出口总值高达1060.8亿美元。低价倾销的美国粮食冲击了发展中国家的粮食生产体系,也使得美国获得了操纵世界粮价甚至政治的“武器”。
莫里尔法案
1857年,来自佛蒙特州的美国国会议员莫里尔深感农业不够科学化,而旧的高等教育制度不能满足农民和技师的教育需求,向国会提出“赠地学院”议案,要求联邦政府拨赠公地给各州和准州,设立学院进行农业及工业教育。此提案被时任总统的布坎南否决后,莫里尔并未气馁,在白宫易主后旧案重提,终于获得了林肯总统的首肯——《赠地法》于1862年获得签署。
截至1922年,美国共建立了69所赠地学院。赠地学院的建立,不仅奠定了美国综合性大学的基础,更使得美国农业的教学、科研、推广“三结合”体系得以树立,从而大大提高了科技化水平与科技向农业转化的速度。
在州立的农业学院里,大学教授有1/3时间从事教学,1/3时间从事科研、1/3时间从事推广工作。大学与地方郡政府联合组建郡农技推广中心,负责本区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郡里,有一个由大学、政府、技术推广和农民代表组成的农业推广指导委员会,他们定期沟通各方意见,审定推广工作计划和经费使用计划,对农技推广中心的工作进行评估、监督、指导。如今,美国政府又通过建立覆盖广泛的信息收集等系统,将农民和国际市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被认为是历史上转让和推广技术上最广泛和最成功的一个。
在美国,农业科技贡献率已近70%,而我国只有40%。从上世纪40年代的机械化到70年代开始应用计算机技术实现的生产自动化管理,以及后来在网络技术支持下的信息化,美国农业每上一个台阶都是科技推动的结果。目前,美国农业正在进入土地分块精细管理、收益最大化、环境影响最小化的“精确农业”阶段。
在19745万公顷的广袤耕地之上,美国农业形成了产业发展商品化、生产分工专门化,生产方式高新技术化等特点,成为现代化大农业的“样板”。纵观百余年来的历程,政府的各种扶持政策,显然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美国著名历史学家施莱辛格论及美国政府与农业的关系时曾说:“美国农业受到了政府长期以来特殊的关注,政府为农业提供了大量的技术支持,研发补贴与教育投资;政府为农业在能源供应、基础设施、价格稳定、扩大内需与出口、健全并完善信贷体系方面作出了大量努力,这是美国经济的其它部门所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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