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工信部拟出新规将治理弹窗广告

2011年07月29日 13:58 来源:城市快报

  本报讯(记者 姚华)日前,工信部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不正当竞争,应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有关部门将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无正当理由,单方面拒绝、拖延或中止向用户提供服务;也不可限定用户使用其指定业务;不能以欺骗、误导、强迫等方式向用户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同时,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向用户提供卸载、删除、修复、拦截有关服务或相关产品等服务的,应当提供该服务或者相关产品的用途、性能缺陷、对操作系统的影响、停止使用该服务或者相关产品的影响等具体信息。

  《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端上弹出广告窗口,应当向用户提供关闭或者退出窗口的明显标识。用户关闭或者退出窗口的,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不得再次弹出同一内容的窗口。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未经提示并由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修改用户浏览器配置或其他设置,迫使用户访问特定页面,接受指定产品或者服务。

  

分享到: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