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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副行长:涉农金融机构改革仍需深化

2011年08月01日 10:22 来源:央行网站

  央行副行长: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几点思路

  杜金富副行长在人民银行重点建议、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各位代表、委员,同志们:

  上午好!

  很高兴能够有这样的机会和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相关部委的同志一起,就大家共同关心的金融支农问题进行调研、座谈。昨天下午,我们参观了寿光的燎原菜果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物流园和健元春公司,此前各位代表、委员在陕西调研期间重点考察了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和富平县金融支持城乡统筹的情况。刚才山东省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负责同志为我们介绍了山东省农村金融服务的情况。这次调研活动,一方面实地考察了部分地区金融支农取得的成果,另一方面也进一步了解了基层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建议,调研是成功的,达到了预期目标。在此,我代表人民银行感谢各位代表、委员抽出宝贵时间参加本次调研活动!感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悉心指导,以及相关部委和山东省政府、陕西省政府的大力支持!

  借此机会,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人民银行办理“两会”建议、提案的情况,并结合此次调研,就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谈几点意见。

  一、人民银行办理“两会”建议、提案工作情况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是国务院交办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应尽的义务。自2008年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及政协全国十一届一次会议开幕以来,人民银行先后承办37件人大议案、949件代表建议和750件政协提案,承办数量逐年增加,今年为历年最多。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并力求通过吸收借鉴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人民银行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高度重视,不断完善办理工作机制。周小川行长多次指示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合理建议并以此推动更好地履行中央银行职责。对重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周小川行长亲自审定。对一些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分管行领导亲自协调、研究处理,确保办好每一件建议、每一件提案。人民银行已经形成了行领导亲自抓办、各司局分工负责、办公厅严格督办的办理工作机制,建立了工作制度,细化了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逐年提高。

  二是加强沟通,虚心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人民银行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重视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要求承办司局给代表委员正式答复前,必须先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征求意见。有的司局主动上门向代表委员解释相关政策,听取意见;有的司局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题座谈会,共同探讨有关问题;有的司局对代表委员在沟通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并向代表委员反馈。通过沟通,促进了相互理解和问题的解决,达到促交流、促共识、促满意的目的。

  三是注重实效,研究落实代表委员的建议。在按时保质完成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基础上,人民银行更加注重通过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代表委员的建议落在实处、抓出实效。近几年,人民银行先后将“跨境贸易结算”、“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支付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建议提案作为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采纳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中的许多合理建议,推动出台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提出了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以及规范和促进电子支付发展的多项措施。

  多年来,人民银行始终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全行中心工作相结合,以研究吸收代表委员建议来促进工作水平的提高,以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的成效来回报代表委员的关心和支持。人民银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连续荣获九届、十届全国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在2011年全国政协会议的《提案工作报告》中,人民银行作为提案承办单位受到点名表扬。

  二、近年来人民银行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举措

  农村金融服务涉及我国8亿多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村金融体系建设一直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人民银行的一项重点工作。早在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将代表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金融支农问题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交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进行重点办理。近几年,人民银行承办的涉及农村金融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每年均有几十件,今年就收到了56件涉及农村金融的建议和提案,内容涵盖涉农金融机构改革、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政策扶持、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人民银行决定将“完善农村金融基础服务和政策扶持体系”的相关建议提案作为今年行内重点办理的建议和提案。几年来,人民银行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认真研究借鉴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大力推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农村金融工作。

  一是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发展的信贷投入。通过灵活运用差别存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以及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政策等方式,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目前,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率比大型商业银行低6个百分点,部分涉农贷款比例较高、资产规模较小的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率比大型商业银行低7个百分点。考核达标的农业银行改革试点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比农业银行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927亿元,比年初增加205亿元。农村信用社改革资金支持政策已基本落实到位,对支持和推动改革发挥了重要的正向激励作用。截至2011年6月末,共计对240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1699亿元,对2385个县(市)兑付专项票据1670亿元,兑付进度达到98%。对新疆等省(区)发放专项借款19亿元。

  二是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贷款,加大县域信贷资金投入。2010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印发了《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随后,完成了2010年度的考核工作,开始实施激励政策。自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对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和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达标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实施优惠的存款准备金率和支农再贷款等政策。

  三是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春耕抗旱、粮食生产和农田水利建设。针对年初华北黄淮13省区市秋冬春三季持续干旱少雨的重大旱情,人民银行下发紧急通知,密切监测辖区抗旱救灾和春耕备耕工作动态,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和粮食生产。同时,人民银行会同水利部等相关部门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认真研究农田水利建设信贷资金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发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

  四是全面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2008年10月,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组织开展了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以增加农民的抵押担保物的品种和范围。2010年7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工作。目前在全国范围内有明显影响的创新产品包括:集体林权抵押贷款、大型农机具抵押贷款、“信贷+保险”产品、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

  五是改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人民银行出台《关于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指导意见》,农村信用社逐步建立了社内综合业务系统,各类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之间的支付清算平台不断完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快速发展;POS小额取现服务逐步展开。同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也取得新进展,基本建成了全国集中统一、覆盖农村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基础数据库。截至2011年3月末,全国共为1.33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定了8310万信用农户,其中7258万农户获得贷款,贷款余额1.3万多亿元。

  总体来看,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已有大幅提高。但是也要看到,农村金融改革服务中仍然存在几方面问题有待解决,主要是农村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高、政策性扶持不到位、涉农金融机构改革仍需深化、农村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相对较差、涉及农村金融的法律规范还不健全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扩展和深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此次调研过程中,代表委员通过与农村金融机构和涉农企业、农户交流,更全面地了解了当前农村金融服务的状况以及农村金融参与者双方实际的困难和愿望。

  针对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的问题,各位代表、委员提出了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资金回流和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农村金融市场准入门槛、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改善农村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农业保险和抵押担保创新发展等建议。这些建议都是大家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的成果,凝聚了同志们的心血和智慧,内容很具体、分析很深入、针对性很强,充分体现了群众的意愿,给我们很好的启发,为下一步研究出台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几点思路

  结合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及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我就下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提几点想法:

  (一)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逐步解决竞争程度不高和金融服务空白问题。以资本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使绝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发展成为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对金融服务的新要求、资本充足、合规稳健的社区性现代金融企业;引导农业发展银行深化改革,进一步拓宽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加快推进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建设,完善独立运行机制和考核体系;结合邮政储蓄银行风险管控水平,督促全面开办各类支农信贷业务,巩固完善资金回流反哺农村的机制和渠道;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范围,试点机构数量重点向农业地区、贫困地区、中西部地区和金融覆盖率低地区倾斜,有序引导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切实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逐步解决金融服务空白问题。

  (二)加快建立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发展信贷、证券、保险、期货、担保分工配合、相辅相成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加强金融的风险管理功能。加快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解决少数长期经营不善、包袱过重、风险较大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市场化退出问题。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将成为中小机构的重要增信手段。

  (三)深入推进农村信用环境建设。调动和发挥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引导、鼓励各地方结合当地农村地区特点,深入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有特色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模式,充分发挥信用信息支持“三农”的作用。逐步扩大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农村地区的覆盖范围,改进农户信息服务,支持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发展。加强对农村地区的信用及相关金融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大力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改善农村地区信用环境。

  (四)继续完善财税、货币和监管等支持政策。不断完善涉农领域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建立规范的制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对重点涉农业务的适当补贴和扶持,引导各金融机构开展涉农信贷业务,增加信贷投放。针对不同的涉农金融机构实施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增强货币、财税和监管政策的协调性,逐步构建起正向激励的、长期化、制度化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扶持政策体系。

  (五)应用现代科技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现代计算机和移动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为在农村地区扩展低成本、低风险的基础金融服务提供了条件。可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在农村地区低成本地拓展存款、汇款、贷款和保险等基础性金融服务,有利于金融机构在维持财务可持续原则下,不断拓展金融服务覆盖面。

  (六)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扩展直接融资所占比重,加快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分散农产品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市场风险。不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创新农业保险品种,探索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的银保互动机制。

  农村金融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人民银行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共同推动农村金融又好又快发展。我们也希望通过今年关于金融支农的重点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学习借鉴其他部门、地方政府在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方面的宝贵经验,虚心听取代表委员,以及专家、学者、社会各界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真知灼见,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和大家一起,共同努力,推动建立低成本、广覆盖、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农村金融体系,为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户和企业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谢谢大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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