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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全市200家网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10 13:31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深圳新闻网讯   购买第一套住房可提取多少公积金?名下有多套住房可按几套房提取?公积金业务在哪里办理?……住房公积金一直是民众关注的热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公布后,更引起广大市民热切关注,市民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提出问题,寻求答案。8月9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作出回应,解答疑问。

  职工退休后可提取公积金

  究竟在什么情形下可提取公积金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说,根据《暂行规定》,公积金提取情形包括住房消费情形和其他情形,具体包括:一是住房消费情形,包括买房、付房租、还月供、建房(以及翻建和大修住房)、其他住房消费(如付物业费、装修费等)。二是其他情形,包括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户籍迁出本市、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的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发生住房消费的,职工也可以申请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多种住房消费情形只能选其一提取

  同一时间段,发生多种住房消费情形的,如何提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根据《暂行规定》,住房消费提取有如下几项基本要求:

  所有的住房消费中,如同时发生了购房、租房、还贷,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和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情形提取。

  在住房消费提取时,如果每一种住房消费情形下多套住房同时发生的,即同时购买了多套房、同时租了多套房、同时还贷了多套房,同时建造、翻建、大修了多套房和用于多套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套提取。例如:职工同时租住几套住房,申请提取时,只能选择其中一套来提取。

  贷款买房可分两次提取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买了房,职工怎么提取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可以选择购房提取,按规定提取账户内的额度;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的,可以先选择购房提取,按规定提取账户内的额度后,再选择还贷提取。

  但这里有个前提是,提取住房公积金是要求发生住房消费,所以要求职工提供相应的凭证等证明材料,先有支出,再来申请报销。职工购房后,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要说明的是,市外购房的,须凭房地产权属证书提取;市内外购房时间以票据开具时间为准,职工应当在票据开具后的两年内申请提取,购房提取不仅对其家庭成员(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数量有要求,而且对其家庭成员名下合计一套房情形和两套房及以上情形的,提取额度有所区分。

  签还贷委托协议的提取额可每月转账

  根据《暂行规定》,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正在还贷的,职工可以选择其中一套提取用于还贷。那么职工如提取公积金用于还房贷该如何操作?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如果职工和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公积金中心按月将职工每月的可提取额度转至职工的联名卡储蓄账户,用于职工还贷。如果职工没有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只能到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一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提取一次,上一年度或连续几年没有提取的,可以累计提取;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段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需要说明的是,其他住房消费包括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日常收取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装修费、旧住宅区加装电梯费等其他未纳入《提取规定》第五条即购房、租房、还贷和建造、翻建、大修中的住房消费情形。

  非深户职工离开深圳可申请提取

  按照我市的提取具体政策,非深户职工同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买房、还月供以及其他住房消费。

  考虑到非深户籍职工在户籍所在地的宅基地建造住房的需要,我市增设了该提取情形,目前具体操作办法正在制定中,将在今后适时发布。

  此外,非深户职工离开深圳的,在其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接续手续后,可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申请提取。

  职工不能办理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停止缴费时间自申请之日起应当满3个月。

  未缴纳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的,须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并且职工工伤保险自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停缴达3个月;其中劳动关系终止证明不能提供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须已办理封存手续。

  职工可就近选择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据介绍,目前,全市有近200家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可以办理提取业务,请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网点具体地址及网点具体可办理的业务,职工可以就近选择网点办理提取业务,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办理。

  需要说明的是,“其他住房消费”只要在网点签订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就可以在公积金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了。

  相关链接

  公积金提取案例

  案例1 租房提取

  问:张先生名下无房、单身,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1000元,房租每月900元,怎样提取?

  答:张先生每月可以提取月缴存额的50%,即每月可提取500元(1000元/月×50%)用于支付房租,每年最多可以提取12个月即6000元(500元×12个月)用于支付房租。

  案例2 购房提取

  问:李先生在2010年1月购房(二手房,100万元),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万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怎样提取?

  答:李先生可以凭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在全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网点申请提取,可以提取18000元(留存2000元)。

  案例3 还贷提取

  问:王先生在2010年1月购房(二手房,100万元),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2010年12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万元,每月还贷3000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提取额度多少?

  答:王先生可以先选择一次性提取2010年12月至2011年8月期间还贷的额度,即提取18000元(留存2000元)。此后,可以和公积金中心签订还贷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每月提取2000元。

  案例4 异地购房

  问:王女士在2010年1月在广州购房(二手房,100万元),已婚,家庭名下仅有一套房,每月缴存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万元,2011年9月来申请提取,该套在广州购买的住房能否提取,提取额度是多少?

  答:可以提取,可以提取18000元(留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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