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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扩大至全国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24 17:40 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对全国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东南亚客商们一直看好未来人民币的升值,选择用人民币结算,未来或许将呈现爆发式增长

  即日起,全国任何地区均可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了,这对全国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

  近日,人民银行等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明确河北、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省(自治区)的企业可以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至此,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也标志着人民币走向国际化又迈出坚实一步。

  出口企业:结算方式更加灵活

  “这是一个对多方利好的消息,对出口企业有利,结算方式更灵活;对银行有利,可以有效规避风险;对中国有利,推进人民币走向国际化。”昨日,看到这个消息后,四川省新立新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胥晓川分析,虽然

  目前和欧美、日本等国家进行外贸交易时还很少用到人民币结算,但不能否认,企业在与东南亚国际以及港澳台地区等地企业进行贸易时,使用人民币结算正在变得越来越普遍。“东南亚客商们一直看好未来人民币的升值,越来越多企业家选择用人民币结算,未来或许将呈现爆发式增长。”胥晓川说,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对人民币将来走向国际化也非常有好处。

  未来趋势: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化

  回顾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推行过程。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决定,在上海和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这是首批试点城市,这一举措标志着人民币走向国际化迈出了关键一步,有利于人民币国际地位的逐步提升。

  2010年6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增加了北京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试点地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有序进行,企业和银行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需求不断增长。

  随着此次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扩大到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终于在全国普及。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扩大至全国,是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部署的重要举措,可以更好满足企业需求,进一步促进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同时也是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华西都市报记者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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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部就跨境人民币直投征求意见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牛莉)日前,商务部发布了《关于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8月31日。

  该意见稿指出,按照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意见稿,外国投资者在境外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

  发行人民币债券或股票等方式取得的人民币在中国大陆进行投资,外国投资者也可以利用中国境内所投资外商投资企业获取并汇出境外的人民币利润以及转股减资所得人民币在中国大陆进行投资。

  意见稿称,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在中国境内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有价证券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用于委托贷款或偿还国内外贷款。

  香港金管局:人民币FDI年内推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副总裁彭醒棠22日表示,外商人民币直接投资(即“人民币FDI”)可望在年底前推出,这将推动香港人民币贷款和债券市场的发展,使今年香港人民币债券发行量超越1000亿元。

  彭醒棠22日于记者会上预计,人民币回流机制的开通拓宽了人民币出路,对发展香港人民币债券及人民币贷款业务会有很大帮助,预料今年在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总额将突破1000亿元。

  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在港人民币债券总额逾700亿元,若加上早前宣布的500亿元额度,彭醒棠预计,今年人民币债券的总额将逾1000亿元。

  随着中央表明支持内地企业,包括金融机构继续来港发债之后,彭醒棠估计,将有更多内地企业来港发债,预计多项措施公布后,相关市场发展会加快。

  彭醒棠认为,修订FDI的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后,人民币资金将可直接回流内地,免去以往需要经过外管局的审批及兑换安排,令整个资金回流程序加快。相信未来会吸引更多外国企业在港通过FDI投资内地。

  他还指出,由于在香港较易筹集人民币资金,因此会令外国企业更多地通过在香港发债、银行贷款或招股等活动筹集人民币资金,有利于香港本地人民币业务的发展。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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