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加名税引发社会集体焦虑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1-08-30 18:00 来源: 广西日报沈 翀 汪 彤
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实施后,连锁反应首先集中到了婚前房产“加名税”上,武汉、成都等城市先后被曝光对婚前房产征收超过3%的“加名税”。是雁过拔毛、趁火打劫,还是师出有名、有据可查?“加名税”再次触发年轻男女对婚姻、对税赋的集体焦虑。
百万元房产要缴2万元“加名税”
近日,包括武汉在内的多个城市均表示对婚前房产要按比例征收“加名税”。
据武汉市房产交易中心介绍,该市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是按“赠予行为”对待。夫妻双方约定各自持有该套房产的份额后,首先需要办理公证手续,再请专业评估公司对需要加名房产的市值进行评估,按赠予房产的手续办理。此过程中,需要缴纳契税,具体计税方式为“加名方持有房产的份额×加名房产评估出来的市值×婚前房产契税税率4%”。
按照这一规定,如果市民婚前购买的房子现值100万元,要加上妻子的名字,双方约定各享有50%权益,妻子获得50万元,按照这50万元的4%征税,需要缴纳2万元。公证费用是根据房子的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收费70元。
记者在武汉房产交易中心看到,尽管加名税在茶余饭后以及网络上的讨论十分热烈,但真正去房产交易中心付诸实施的并不多。现场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暂时还未出现“加名潮”,只是最近有不少市民尤其是女性市民前来咨询。
“加不加名”很“纠结”
正在咨询婚前加名业务的李小姐告诉记者,出资买房时,娘家出了大部分房款,但想着既然要结婚成一家人了,房产证上只写了丈夫的名字,现在婚姻法新解释出来了,想把自己的名字加上去。
“不过加个名字要缴几万元的契税,心里有点不情愿,还得再想想”,李小姐略带苦笑地告诉记者,“当初办房产证交了3%的契税,现在又得交4%,房子贵,费用更高。”
在武昌和汉口街头,记者随机向一些市民朋友了解发现,收入水平决定对征税和加名的态度。中高收入的市民大多表示,既然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要征收契税是国家规定的,所以就算需要缴纳一定的税金,还是会依法办理。
而中低收入的市民对此却颇有意见,以前可以不收的契税为何现在非得收?办理加名手续需缴纳万元甚至几万元的契税费用太高,想办加名却有些犹豫。
“加名税”征收标准地方决定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加名税”引发争议,不仅包括对税种的设置问题,也在于各地征收方式不一样,税率也不一样。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冉克平解释,对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是国家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引起争议主要还是对我国婚姻法和税法不够了解。
冉克平说,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自动转为共同财产。婚姻法自2001年修订以来,对夫妻双方的婚前行为进行明确保护。按照现行的税法,夫妻双方婚后对婚前财产进行再分配,财产所有权发生变化,属于一种交易行为,需要缴纳一定的契税,缴纳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执行。
至于各地征收方式、征收标准不一,冉克平表示,契税属于地税,在规定幅度内按照本地实际自行制定税率。由此,可能出现财政状况好的地方政府可能会少收甚至不收,而财政状况一般的地方政府则反之的情况。有关专家表示,“加名税”之争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社会问题,凸显了当今青年男女对于婚姻、税赋的集体忧虑。
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运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加名税”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很正常,它触及了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两大痛点,一个是家庭伦理,一个是房产。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加名税”背后的民生诉求,毕竟全社会幸福指数的提高,首先依赖于每个家庭的幸福。
(新华社武汉8月29日电)